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可以用平常心看國歌法

博客文章

可以用平常心看國歌法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可以用平常心看國歌法

2017年11月06日 19:51 最後更新:19:58

內地訂立國歌法,並以附件三形式,成為可以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香港將會立法實施,引起政治辯論,有支持泛民的法律學者甚至形容國歌法的立法,是一個兩制的最大考驗。另亦聽到一些泛民法律界議員說,國歌法很難執行,例如一個大球場內有幾千人噓國歌,你可控告得哪一個,跟著亦有建制派議員附和這些觀點。

我覺得討論問題,必須要抓著大方向,國歌法不應令無辜的市民誤墮法網,立法不應過嚴,但一些討論存在誤解,也可澄清。

第一,「幾千人噓國歌,可以控告哪一個」的問題。這種類型的邏輯謬誤,經常在非常「小學雞」的情境裡出現,例如小明話整間學校的同學也在講粗口,為何老師只罰他?答案可能簡單到老師聽到他講粗口,有證據就罰他。

有證據才處罰的邏輯亦可套用在刑事罪行方面,例如去年農曆年的暴動,有幾百人參與在街上掟磚,隨後只是告了幾十人,政府找到證據證明那一個人掟磚襲警,就控告那個人,其他參與的人,無法找到他們的罪證,就無辦法去控告。當國歌法訂立後,侮辱國歌、噓國歌很可能是犯罪行為,如果一個鏡頭影過去,清清楚楚影到一個人在大聲噓國歌,最後他被拘捕及起訴,相信就很容易入罪;只能告到一個人,不能告到所有犯罪者,不等於這條法例有問題。

第二,有一種意見說香港民智已開,不需要立法禁止。持有這觀點的多數是一些懷柔論者,他們都是好人,通常保持一種息事寧人的態度。不過他們最難解答的問題,就係次次香港對外隊踢足球比賽時,都有球迷噓國歌,若沒有國歌法又如何制止這些球迷群眾性噓國歌的行為呢?

香港球迷噓國歌,就令香港隊受到亞洲足協和國際足協的懲罰,先以罰款開始,若重覆再犯,甚至要停賽,如果不立法禁止,根本就制止不了這些行為。香港做事很多時都講國際標準,噓國歌是國際社會不容許的行為,為何香港人會做,而又沒有方法制止呢?

第三,立國歌法真是對一國兩制的重大挑戰嗎?我們評價國歌法有沒有損害港人一般的自由,可以用平常心去判斷,標準是究竟立法只想管制那些惡意侮辱國歌的人,還是會令一般平民百姓很易在無意識下誤墮法網?我們要求立法是針對那些惡意侮辱國歌的人,二不讓平民百姓誤墮法網。侮辱國歌的情況比比皆是,例如將它改成為粗口歌到處唱,有關情況近年有愈演愈烈趨勢,也將很多不是太政治化的場合,變得很政治性。我們回歸本源,立法應該只是禁制這些行為。

刑事案是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被告犯罪,亦要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只要合理立法,就不會將管制範圍無理擴大。我們關心國歌法,應從這些角度着眼。

我覺得對一國兩制的最大挑戰,並不是國歌法的立法,尊重國歌只是基本應有之義,只是到不尊重的行為越演越烈時,才要立法來制止。我認為國歌法甚至廿三條立法,都不是一國兩制的重大挑戰,反而現在社會上興起的港獨風潮,興起的暴力示威風氣,興起的種種「違法達義」的示威行為,才是對一國兩制的最大挑戰。因為要一國兩制實行得好,就必須香港與內地良性互動,大家互諒互讓。鼓吹暴力示威行為,縱容否定國家而追求獨立的思想,就會激發中央以種種方式來防避香港走上歪路,這就是一種「惡性互動」了。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高樓價掏空兩代人一生積蓄

 

大家都說樓價高,講得多了,已經變得麻木,已沒有了感覺。最近與一位專業界朋友聊天,講起他幫子女買樓的故事,才赫然驚覺,樓價真是貴得驚人!

這位專業界朋友兩夫婦都是「拼命三郎」,以拼搏起家,生活方面,更加是「低消費一族」。他們一年不會去多過一次旅行,出外食飯也要考慮過之後才去。他們的入息頗高,但仍這樣辛苦慳錢,所為何事呢?說穿了,原來是為了要幫孩子買樓。他有兩個兒子,都學業有成,也是專業人士。

小兒子在工作上還很成功,畢業不久就已經月入數萬元,還儲到100萬元的積蓄。小兒子想買樓自住,但這些錢做首期只能夠買到新界一、兩百呎的納米樓。最後爸媽出動,幫他在荃灣買了一間800餘呎的新樓,樓價近17000元一呎,再加上紗3.75%印花稅,埋單計數要1400萬元。這種大碼樓,銀行現時只提供五成按揭,即是要拿出近700萬元。孩子自己出100萬元,爸媽要出600萬元做首期。

這個故事其實未完,這個朋友還有另一個孩子需要買樓,還可能要再拿出500、600萬元。我覺得朋友的兒子已經是同輩中很成功的人士,不然的話,即使現時的利息很低,要供餘下五成即600多萬元按揭貸款,也不可能。縱然是這樣成功的年青人,買樓也要「靠父幹」,可見現今社會已扭曲得很厲害。

朋友問我對於他們死慳死抵幫兒子買樓,有什麼看法?社會上或有評論,話爸媽幫子女買貴價樓,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怨不得人。甚至對這種「靠父幹」的行為,抱一個酸葡萄心態,會冷嘲熱諷。但我比較有同理心,覺得父母愛子女之心,難以用筆墨去形容,盡全力幫兒子買樓,預備他將來結婚居住,也無可厚非。

對香港樓價高企,最通常的辯解是全球央行放水,這是環球現象,不是香港獨有。在2008年,我很同意這個講法,因為當時的樓價相對而言,仍是較低。去到2012年,我已開始不同意央行放水放水的講法,我覺得主要是香港的土地房屋供應太慢,令到香港樓價飆升的情況,比其他地方嚴重。

到今天,我就更加不同意啦,其實香港政府可以做更加多的事情去壓抑樓價上升。核心問題不是推出限制外地人買樓的打擊炒樓措施,而是如何盡量加快土地供應。當我知道政府搞了一個「覓地小組」去詳細討論如何搵地,其後發現該小組要明年年底才能夠提出建議,我的心真的涼了一截。即是說,到明年的《施政報告》,也不會有什麼增加土地的建議。到「覓地小組」提出建議,社會公眾當然又要議論一番,政府的決策可能又要車前褪後,恐怕去到2020年,還未有覓地方案。到定出方案,恐怕政府也快要換屆。

以香港現時的政治環境,即使現成有土地要改用途,還要過城規會,又要過區議會。就算是「乾淨」的土地可用,建樓也要五至七年,如果講到要填海、或者利用郊野公園建樓等等方法,沒有十幾年都不能夠成事。如果單是討論如何覓地都要花兩三年的話,到有樓出現,恐怕現時的年青人,到時已經要退休了。

年青人要成家立室,不買樓都要租樓,開支也愈來愈重。父母基於愛子心切,不惜花大量金錢去幫子女買樓。就淘空了兩代人的一生積蓄,既令到父母大半生儲蓄一下耗盡,子女也孭上一條很大的債。這實在需要政府加把幹,做點事,救民於水火之中呀!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