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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反對派議員蘇嘉豪有可能被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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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反對派議員蘇嘉豪有可能被DQ

2017年11月13日 22:35 最後更新:22:49

現年26歲嘅澳門新當選議員蘇嘉豪,隨時有可能被DQ。香港的局面,有可能在澳門重演。

蘇嘉豪早前被控「加重違令罪」,澳門立法會網頁公佈的日程顯示,立法會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本月16日將召開會議,研究應否中止議員蘇嘉豪的職務及他是否可出庭應訊。

蘇嘉豪因去年5月發動遊行,要求政府指示澳門基金會撤回資助暨南大學1億元人民幣,遊行後在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而且未有按警方指示離開,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澳門《立法會議事規則》訂明,議員若涉及可處分不超過 3年刑期的刑事案件,審理案件的法官需通知立法會,取得立法會許可議員出庭應訊。議員需被暫停職務,才可上庭應訊,在中止職務期間不能開會和就議案提出質詢。

根據《刑法典》第312條的規定,「違令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或當局的正當命令。而所謂「加重違令罪」,是「違令罪」的重複觸犯或嚴重版本。

立法會章委會將研究是否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並於本月20日前發表意見。蘇嘉豪的Facebook專頁晚上更新訊息,稱今晚會在Facebook內詳細說明事件。

若蘇嘉豪被判有罪,根據基本法第81條,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或區外犯有刑事罪行,被判處監禁30日以上的議員,經立法會決定,即喪失其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正準備參選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他接受《信報》訪問,提出未來一兩年內要正式啟動政改五部曲,否則2022年就難以落實普選行政長官,不過要有利政改達成協議,他建議應先為基本法23條立法。

他認為23條立法應早日完成,做了23條,起碼對中央政府有交代,將有利做其他政治上敏感的事例如政改。他更提到,政府數年前製作了一份較溫和的「黃仁龍版」23條草案,應是社會可以接受的,至於中央是否接受則屬未知之數。

政壇八卦友就話,譚志源與林鄭、袁國強是當年政改三人組的核心人物,深明當日推得如何辛苦,當日港府要推政改方案,可說是兩面受壓,社會上有反對派發動佔中反對政改方案,但阿爺是否一條心地支持港府的政改方案,其實都有疑問。

據他所知,當時已有建制派人士指,如果香港政改先行,然後才去推動23條立法,政改通過之後,23條立法更加永遠立不到,故建制派內有一種理論,就是應先推23條立法,然後才推政改。不過當時反對派連政府的先提名後普選的政改方案,都大力反對,要他們先為23條立法,就更加天方夜譚。

他認為,譚志源現在講要先為23條立法,再推政改,都是切合現實的看法,而另一方面亦反映他參選人大時,開宗明義撑23條立法,政治立場都比較鮮明,看來他都不是很想爭取泛民的選委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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