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282)以3.2億元出售《壹週刊》的延遲交易日期原於今日(11月21日)到期,但交易尚未完成,壹傳媒更發通告,澄清買家黃浩話香港和台灣《壹週刊》交易會分開完成之説。
《壹週刊》交易一再延期,壹傳媒話鑑於最新發展,出售事項未必一定進行。
壹傳媒發表通告話,注意到某些報刊報道了黃浩的訪問內容,包括涉及出售事項的評論。壹傳媒董事會謹此澄清,該評論非由壹傳媒作出及當然不代表壹傳媒對出售事項的看法。
黃浩的評論提到,出售事項分為兩部分,出售香港《壹週刊》會於2017年11月21日完成,而出售台灣《壹週刊》會於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壹傳媒現澄清,此僅為壹傳媒與黃浩持續磋商的其中一個完成交易的選項。壹傳媒已向黃浩表示,集團擬盡快將出售事項整體完成(意味反對將交易分開處理)。
黃浩評論亦提及他認為延遲完成出售事項乃由於轉讓若干資產(如資訊科技及數據庫),而他僅於出售事項完成後方會向台灣政府當局申請更改公司註冊資料。壹傳媒董事會現澄清,為完成出售事項,壹傳媒一直展示完成出售事項的意向及就此做好準備,並已配合買方就此提出的要求。從壹傳媒的角度而言,出售事項延遲完成,並非如黃浩評論似乎所指,因壹傳媒的行動所致。就向台灣政府當局申請更改公司註冊資料的時機而言,壹傳媒董事會澄清,黃浩可自行決定提交申請的合適時間。
黃浩評論提到壹傳媒於2017年11月21日完成香港《壹週刊》交易後,向壹傳媒支付2億港元(包括已付保證金6,000萬港元)。壹傳媒澄清,買賣協議並無列明任何香港《壹週刊》完成事宜。根據買賣協議,黃浩須於安全港完成時支付代價2億港元,當中6,000萬港元(即初步保證金)已由黃浩支付,而4,000萬港元將用於支付安全港完成時須付的代價,餘下2,000萬港元將用於支付交易完成時的代價,或倘安全港完成並未發生,則整筆款項6,000萬港元將用於支付交易完成時的代價。
壹傳媒指,繼黃浩要求延長初步最後完成日期至2017年11月21日後,壹傳媒一直按黃浩就有關安全港完成或交易完成將於2017年11月21日達成的聲明而行事。在壹傳媒並無失誤的前提下,目前並沒有收到黃浩的通知,安全港完成及交易完成並無於2017年11月21日達成。壹傳媒因而尋求法律意見,並考慮其可採取的選項。
壹傳媒指將於必要時就出售事項的任何重大發展進一步刊發公告。鑑於最新發展,出售事項未必一定進行,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壹傳媒出售壹周刊交易一再延期亦未完成,壹傳媒和黃浩的矛盾亦公開化,交易能否完成,風險大增。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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