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木健次郎
據船木健次郎1954年5月-6月筆供,他1897年生於日本富山縣,1937年12月到中國東北,任第4國境守備隊步兵少佐大隊長。1943年8月回日本,又到朝鮮。1945年6月任第137師團第375聯隊大佐聯隊長。1945年8月15日被蘇聯紅軍俘虜。
重要罪行有:
“我大隊由於團長命令對村莊進行覆滅的事也有過數次,其年、月、日、地點等沒有明確的記憶。即於東齋堂南方15公里的地點,一處約15戶。于東齋堂西南方20公里地點,一處約15戶。于東齋堂西北方20-約30公里地點,一處約有15戶。”
“1941年8月份,對宛平縣西南方地區之旅團作戰”,“旅團預備隊把一個村莊(東齋堂西南方約45公里)燒毀了,其戶數我記得約15戶。”
“1943年4月份,對宛平縣南方地區之旅團作戰”“旅團預備隊把該地區(東齋堂西南方約60公里)的村莊燒毀了數個。”
“關於奴役居民的事項”,“記得構築了可容衛兵7名至20名用的小陣地約6處,為此共需要1500人次。又因為要加強修補既已構築的陣地,從東齋堂開始我想約有3個地方,共需人員約1000人次。”“為了經濟封鎖而構築‘遮斷壕’”,“實際上建築了壕的部分約有15公里左右。因此每日需要勞動力約1000至2000人,需要時間約一個月。”
“關於使用毒瓦斯。沒有發給我大隊毒瓦斯,但是發過赤筒。我想時期是在1942年。旅團兵器部發給時,大隊兵器系軍官對我說明赤筒是屬於毒瓦斯的範圍內的。發給赤筒數量不記得了,我想是大隊平均分配給各中隊了。至於各中隊如何使用了詳細的事情記不清了。”
歷史的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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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島勤
據長島勤1955年5月筆供,他1888年出生,日本埼玉縣人。1938年12月到中國,任華中派遣軍特務部部員。1942年4月,任日本陸軍第59師團第54旅團長。1943年6月—1945年4月,兼任濟南防衛司令官。1945年8月22日在朝鮮鹹興被蘇軍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42年5月—6月,在山東,指揮部隊參加 “泰(安)萊(蕪)蒙(陰)作戰”,“結果殺人:抗日軍人40名、和平人民20名,燒毀破壞民房是100餘間”。
1943年5月中旬,指揮部隊參加“魯中作戰”,“結果殺害抗日軍人130名、和平人民20名,逮捕抗日軍人380名,燒毀破壞民房20餘間”。
1943年6月,指揮部隊參加“東臨道作戰”(聊城縣北方地域),“結果殺害抗日軍60名,和平人民30名,俘虜250名”。
1943年7月—8月,指揮部隊參加“十八夏南太行作戰”,“結果殺害抗日軍人40名、和平人民30名,抓俘虜30名。”
1943年9月,指揮部隊參加“三教堂作戰”(禹城、濟陽、臨邑)“結果殺人抗日軍60名、和平人民10餘名”。
1943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指揮部隊參加“十八秋魯中魯北作戰”,“結果:殺人,抗日軍人30名多、和平人民10名多,燒毀兵營2棟,燒毀民房300餘間”,“掠奪糧食300噸”。
1944年3月—4月,指揮部隊參加“十九春衣剿共作戰”(萊蕪、長清、歷城、齊河、章丘),“結果殺害抗日軍210名、和平人民70名,燒毀民房300間”。
1944年6月—7月,指揮部隊參加“十九夏衣山東作戰”,“結果殺害抗日軍270名、和平人民160名,掠奪小麥5700噸”。
1944年8月—9月,指揮部隊參加“十九夏山東作戰”,“結果:殺害抗日軍120名、和平人民70名,逮捕和平人民250名,掠奪花生油1000簍以上”。
1944年9月—12月,指揮部隊參加“十九秋衣山東作戰”,“結果殺害抗日軍人190名、和平人民110名,燒毀破壞民房200餘間”。
1945年1月—3月,指揮部隊參加“二十春衣山東作戰”,“結果:殺害抗日軍410名、和平人民230名,破壞燒毀民房300餘間”。
1945年5月,指揮部隊參加“秀嶺一號作戰”,“結果殺害抗日軍80名、和平人民210名,燒毀破壞民房1000餘間”。
從1942年4月—1945年7月, “進行了大小15次作戰討伐,殺害抗日軍人1660名、和平人民970名”,“燒毀破壞民房2220間以上,逮捕了抗日軍970名、和平人民250名,掠奪糧食6000噸,酷使強制勞役是12萬工日。” “每次在作戰中殺害的方法,除槍斃外,還採取很多刺殺、斬殺、斬首、爆殺、燒殺、絞殺、瓦斯殺等的極其殘忍的虐殺手段,又常常殺害俘虜”。“1945年2月上旬,111大隊在我的命令下,行動中在東阿縣馬家海子刺殺負傷員俘虜7名。1942年7月,110大隊在萊蕪縣九頂山,用瓦斯彈殺害和平人民老幼15名。”
資料來源:國家檔案局
http://61.135.203.68/rb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