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講到良家婦女跑私鐘的故仔,不少網友讀完後,有好大迴響,主要是覺得估不到良家婦女,好人好姐,無端端走去跑私鐘,即使有幾百萬收入,其實都不值得這麼做,堪稱奇事。其實,這個世界,奇事有好多,破獲這單淫業集團案,過程已經頗為離奇。
話說這個淫業集團經營得非常隱密,經營規模有幾大?操控著什麼人?實際如何運作?外人無從得知。案件破起上來也有些「符碌」,諷刺地破案功臣不是警員,而是一個賊仔。這個賊仔主動將案件關鍵資料,「射」給警方。
事緣係有個四出爆格嘅賊仔,到處搵食,爆爆下,剛巧爆到這個淫業集團老闆的屋企。賊仔撬開夾萬,發現除咗金銀珠寶,大疊美金之外,仲有一個電腦軟盤,有理無理,當然一件不留,掃回家再算。回到家中,打開軟盤,當中沒有淫照,竟然存有好多「猛料」,睇到眼都凸。不知道這個賊仔做得壞事多,良心發現,抑或想過過警察癮,竟然把軟盤寄到警署,信中仲註明自己係賊仔,份軟件是在爆格時得到的。警察打開軟盤不一看,驚為奇料,原來係淫業集團的所有經營資料,巨細無遺。其中就載有良家婦女跑私鐘的重要線索。
證據確鑿,當然要拉人封艇啦。正當大家要郁手的時候,突然有伙記提出,這些料是「老爆」得番來的,可唔可以用呢?引起了一番爭論。我作為行動組帶隊,排難解紛,責無旁貸。我的法律常識是「有限公司」,但勝在頭腦清晰。我反問伙記,第一、如果有個賊仔入屋爆格,見到有人持刀正要殺人,受害人危在旦夕,賊仔打電話報警,你會唔會處理呢?那伙記呆一呆,然後回答,當然要處理啦!這就對啦,我們不應該因為這項嚴重罪行是賊仔在爆格期間發現,便無動於衷,不去拉人或者救人。第二,從法律上看,即使某件證據是從非法途徑中取得,好難作為呈堂證供,但這沒關係,我們有了這份詳細證據,逐步徹查,相信不難搵到人證及物證。好像有淫業集團出數俾良家婦女的單據,去銀行一查,不愁查不出銀行的入數紀錄。
那名伙記可能係面子問題,還要死撐話,用這些料去查人是否有違道德?我不用一秒都可以答,我們的職責是撲滅罪行,見到有罪行而不去撲滅,才是不道德。無疑,爆格是刑事罪行,但比起淫業集團控操婦女從事淫業,只算是小兒科。我們有了真憑實據卻不去制止這些個更嚴重的罪行,豈不是更不道德?聽了我這番以事論事的鴻圖偉論,一班伙記也為之信服。大家馬上採取行動,結果瓦解了這個淫業集團。
事後與伙記飲茶灌水。我告誡他們,做事情,最緊要頭腦清晰,不能輕易地被其他人的言語所迷惑。每件事情,都可以從不同角度去睇,你話東,犯罪集團就話西。但我們處理問題時,關鍵在於能夠抓大放小,意思就是要抓著事件重點,例如我們做警察,重點就係打擊罪行,有些人或許見識唔夠,又或者心中有鬼,唔想行動,每每會指出當中的瑕疵,例如合唔合道德之類,影響你的判斷,如果大家思維唔夠清晰,誤信這些藉口而放棄行動,就做咗老襯啦。當大家能夠抓大放小,將眼睛放在重大問題上面,就唔會咁易俾人點啦。
黃毅力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