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秋生昨晚深夜在Facebook發聲明向成龍道歉。秋生指他早前出席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典禮當嘉賓時的講話,內容是為香港電影打氣,但有媒體報導時,竟將原意完全扭曲,事後有媒體更說他當眾質問影星成龍「不知是代表中國電影還是香港電影?」他強調根本沒講過以下這番話:「早前有個政協,大聲在北京說,再沒有香港電影,只有中國電影,此人今晚出席香港電影金像獎,不知他代表中國電影,還是香港電影?」
他並指有一兩訊息特別過份,其一是某網媒,其二是某網咖,第一個相信是始作俑者,用第一身表述,說得好像在現場親眼目睹似的;第二個更惡毒,把整段講詞引領到政治層面,拉扯到港獨上去。他並借此說明自己的政治觀點,「其實多年來已經講過多次,我並不支持或相信港獨,由是推論,從任何角度可知,香港是中國的國土,保衛釣魚台我也去過,這點是不用置疑的。」
這件事查實都是一個傳媒層層加碼屈上屈的效果。秋生的聲明內並無點名說是那個網媒,但追溯成件事的發生源起,應是由香港《蘋果日報》的報導開始。該報當晚的標題為《秋生「掌摑」成龍「中國電影論」 全場靜默…》,其後該報再報導此事時,標題為《【霸氣】黃秋生金像獎致詞 打臉成龍「中國電影論」》,有關標題都沒有說秋生說了成龍甚麼甚麼,只是在暗示秋生的說話與成龍有關而已。內文在引述了秋生的發言後,並用虛線間開,再加了一些記者的演繹,這些演繹就提到了台下反應和早前成龍的言論。因此若細心地看,都會知道那不是秋生的原話,而是報導的演繹。
圖:蘋果日報標題《【霸氣】王秋生金像獎致詞 打臉成龍「中國電影論」》,只是暗示黃秋生說話與成龍有關
圖:有關消息到了台灣,台灣傳媒大字標題:《黃秋生當眾質問成龍:代表中國還是香港?》,變成了黃秋生直接罵成龍了
不過,這個報導去到台灣後,就層層加碼,中央社大字標題《黃秋生當眾質問成龍:代表中國還是香港?》其他綠營媒體再加轉載及發揮,變成黃秋生直接痛罵成龍。事件昨天在台灣傳媒就鬧得相當哄動,因有人翻看秋生當日講話全文,都知他沒有說過這幾句話,有關新聞是假的。
中央社的報導將之變成黃秋生直鬧成龍,錯得相當離譜。在網上翻查,中央社的網站雖已刪除有關報導,但卻沒有任何澄清或道歉,至於其它媒體如《自由時報》的報導,仍在網上可以看得到,假新聞繼續流傳。
小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小鯊今日未瞓醒,已收到高人傳來《星島》周四架勢堂專欄的一篇文章,高人話文章「角度幾好,可以留意」。
文章主要針對民主黨早前公布,要發起眾籌資金,以狙擊前特首梁振英UGL案。高人認為,如今立法會和廉署都在調查有關事件,一個政黨,隨便對不喜歡的人就籌錢去查人,完全沒有監管,有濫用職權之嫌。是否應如選舉一樣,也要公佈捐錢名單,容乜易背後是有權有勢之人,用錢搵打手買人頭落地?
小鯊覺得都有道理,一個主要政黨搞眾籌,名為眾籌,實為私募,因為話搵人捐錢仲要交待,一句眾籌,連來源都可以話唔知,透明度真係低到呢…..
可以看看《星島》架勢堂專欄的一篇文章:
私募搞調查侵奪公權力
近日政壇議題不多,說來說去都是高鐵爭拗、播獨,反而近兩日有單罵戰頗為搞鬼,吸引得大家眼球,就是民主黨發起眾籌以狙擊前特首梁振英UGL案,結果振英發律師信,質疑此舉有誹謗之嫌,保留追究的權利。
民主黨不想UGL案淡出
民主黨與振英在UGL案已經糾纏不清經年,今次民主黨發起眾籌,聲言擬聘用專業人士調查追究事件。振英則向民主黨有關人士發律師信,指他們在沒有證據下發出相關言論,有誹謗之嫌。振英發信後,民主黨再開腔反擊,表明不會擔心,亦不會放棄。
對於今次事件,多少有點意氣之爭的味道。民主黨咬住案件不放,表面上是堅定不移,細想卻不無問題,因為立法會已就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而事件有人已向廉政公署報案,署方應該會處理。之前甚至傳出了廉政公署經過調查,沒有具體證據,律政署在諮詢獨立法律意見後不會來控。由於UGL案已拖拉多年,至今未見有任何結果,公眾關注大減,民主黨可能不希望事件就此沉寂,所以發起眾籌。
顯示對執法機構不信任
不過,以眾籌追查振英,實際有甚麼意義令人懷疑。因為振英已離任多月,不再擔任特首,立法會既設立了委員會,加上以廉署的人力、物力,若然可以有行動,應該已經出手。他們不能有所行動,單靠民主黨籌錢聘請專業人士調查,又是否有結果呢?
民主黨自行聘員調查亦有幾個後果,先是大有可能白花錢,最終徒勞無功;若然真的查到問題,就證明立法會的調查委員會,以至廉署都是太無能。從這個角度,民主黨要加料私下調查,是否顯示他們對司法機構的不信任?與此同時,若然有人聲稱不滿公職涉及不良行為,自行被專業人員調查而不是訴訟公檢機關,此例一開,將來有些公職人員若然得罪財主權威,他們是否都可以用同樣理由出師,聘用私家偵探調查一番,甚至纏擾不休?
有錢俾就可以隨意查人
過往,非建制派議員都曾因為言行可能得罪財團,這些議員中有人因為投訴事件曾遭廉署調查,最終未受檢控,雖然外界都有人表示不滿,終於都要接受結果,最多都是忿忿不平施以炮轟,不會自行調查,形同執法。今次振英發火,發律師信指民主黨有誹謗之嫌,是其一貫的作風。民主黨搞得眾籌,當然不會因此退縮,甚至覺得振英愈罵,愈有宣傳效果。從實際作用,籌款搞調查只是花招,深究下這種行為不無問題,如果大家肯出錢就可以查人,市民是否日後都可以仿效呢?這些考慮就超越了民主黨與振英之間的對打,所以市民有錢想捐,都要諗諗把子彈用在這些看來不但未必有結果,甚至可能有副作用的行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