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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級別貿易談判的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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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級別貿易談判的玄機

2018年08月17日 18:36

打了兩個月的中美貿易戰,星期四有新發展。中國應美國之邀,雙方於8月下旬在美國磋商經貿問題,中方將派出財政部副部長王受文為代表,而美方代表是美國副財長馬爾帕斯。

雙方重新談判,本應是重大好消息。但消息在星期四公佈之後,中國市場並沒有重大反應,要去到美國,美股的反應才好一點。這樣奇特的狀況,顯示了一些玄機。

首先是中方刻意保持低調。中國的媒體沒有把兩國重開貿易洽談的消息放到顯要位置,可以說是「冷處理」這則新聞。新聞通告中亦寫明是「應美國之邀」,擺明是說不是中國採取主動。中國這個態度顯然是從今年5月開始,中美已進行過3次高級別的貿易磋商的結果有關,特別是早前中國副總理劉鶴與美國商談之後,雙方已達成共識,當時還表示雙方會停止貿易戰。誰知美國在7月6日卻一意孤行,啟動對中國的貿易戰。美國總統特朗普這種視談判如無物的態度,令中國深具戒心。因此,現時即使美國要求重啟貿易談判,中國也要著力控制國人期望,以免重蹈覆轍。

第二是談判級別甚低。對上一次與美國談判,中國派出了習主席的心腹---政治局委員、副總理劉鶴主持貿易磋商,但今次的帶隊到美國商談的代表,是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級別比部長還要低。級別降了幾級,好像深怕外界不知道這個談判只是擺擺姿態,叫大家不要期望過高。

外界一本正經地分析這次磋商只是雙方是試水溫的行為,認為雙方談得順利的話,將進行較高級別的磋商。我倒覺得這些分析太過正路,由於中國的讓步方案早已擺在談判桌上,特朗普如果希望與中國達成協議,只需在Twitter上說,「我們勝利了,美國接受中國的投降方案。」中美貿易磋商,馬上就可以達成協議,根本無需試探。

第三是美國的真正動機耐人尋味。正如特朗普早前所講的,貿易戰開打,中國股市大跌,美國股市沒有怎樣下跌。特朗普明顯從貿易戰中得利,或許有個別的美國豆農因為中國的反制措施受損,而特朗普也撥出了120億美元補助他們。美國11月進行中期選舉,而美國在中美貿易戰中「贏了」,又何須在選舉之前緩和與中國的關係,重開那怕是低級別的談判呢?

以特朗普的自利性格,相信是他見到一些影響到選情的因素,所以才要求重開談判。我估最大可能是美元兌人民幣連番急升,今年以來,美元兌人民幣累計升了5.7%。表面上看,美國好像很有型有款,資金回流亦撐著美國股市,截至周四收市,標普500指數距離年初創出的歷史高位只有32點,相差只有1.1%。但是,美元大升,人民幣大貶,會造成一個問題:擴大美國對中國的貿易逆差。目前,中美雙方制裁了對方340億元美的進口貨品,只佔中國進口美國總量5000億美元的十分之一不夠,還有九成多的中國進口貨品沒有徵關稅。人民幣匯價急跌,會令到未加關稅的中國進口貨品更有吸引力,再加上很多進口商都會趕在加關稅前把貨品輸往美國,結果會擴大而不是縮窄美國對中國的貿易逆差。

根據美國統計署資料,美國今年5月對中國的貿易逆差為331.8億美元,較上月增加52.3億美元,按年增加12.7億美元,而6月為334.8億美元,按月再增加2.9億美元,按年增加9.1億美元。特朗普經常宣傳貿易戰有效,如果在9、10月,在11月中期選舉之前,美國對中國的貿易逆差大幅飆升,恐怕會成為民主黨的反攻他的利器。所以,特朗普在這個時候搞一些和緩措施,重開與中國的貿易談判,壓抑一下美元的升勢,符合他的利益。

既然深明特朗普在「玩嘢」,中國自然對重開談判不會抱太大期望。反正何時能夠真正達成協議,基本上由特朗普做主導。目前首先要看今月23日新一輪的160億美元貨品的制裁,會否暫停。玩真玩假,一試就知。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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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明發話 特區好難避

 

中央的粵港澳大灣區領導小組昨日在北京開會,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會見記者時,評論到香港民族黨負責人陳浩天到香港外國記者協會(FCC)演講的事情,狠批陳浩天和外國記者協會的行為皆屬違法。

香港的報章只引了張曉明其中幾句說話,其實他對記者時很具體地談到陳浩天和外國記者協會的行為違法,也列舉了證據說明。張曉明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畢業,是法學碩士,對內地和香港法律都十分了解,他的發言並非無的放矢。

張曉明的評論帶出三個中央的看法。第一、香港民族黨及陳浩天的行為違法。張曉明指一些人把香港民族黨及陳浩天的行為說成是言論自由,是有意混淆視聽,蓄意迴避了是否有違法的問題。張曉明列舉指控陳浩天違法的理由:A)由於香港民族黨是未經合法註冊的社團,所以其一切的行動都是非法的;B)香港民族黨黨章中寫明要廢除《基本法》,建立「香港共和國」,宣稱參與「一切有效的抗爭」。而陳浩天本人也講過,要「拿起武器保衛香港」。張曉明指些行為違反《基本法》,甚至比違反一般民事法律更為嚴重;另外,也違反了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規定的煽動罪。他特別提到陳浩天講過要「拿起武器,捍衛香港」,就是針對那些說陳浩天只是討論港獨問題,屬於言論自由範疇的意見,直指陳浩天不止於言論,並煽動和作出暴力行動。

第二、外國記者協會的行為亦屬違法,張曉明指該會為陳浩天散播港獨言,搭台唱戲,並安排網絡直播。這不是很簡單的干預和挑釁,而是協助煽動分裂國家的罪行。由於陳浩天涉嫌觸犯煽動罪,而香港外國記者協會幫助他這樣做,在法律上就是「協助及教唆」(aiding and abetting),已觸犯刑事罪行。

 對於張曉明對陳浩天及外國記者協會的指控,我與一些法律專家談過。專家認為在香港鼓吹香港獨立,首先違反了《基本法》總則第一條: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基本原則。不過,《基本法》屬小憲法,憲法需要有具體法律去執行。要起訴別人犯法,通常要回到具體法例。而《刑事罪行條例》當中的煽動罪,的確有可能告得入這些鼓吹國家分裂的行為。香港近年極少有人被控煽動罪,大量的案例都在1967年暴動時候出現,雖然那些案例年代比較久遠,但那時判案亦嚴,政府如果政府控煽動罪起訴陳浩天等人,還是有一定機會可以成功告入。    

專家說把陳浩天等人的行為簡單地以言論自由一筆帶過,並不符合法理。即使美國是全世界美公認重視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大家試想一下,如果伊斯蘭國(IS)要在紐約舉辦一場講座,鼓吹紐約州的人民歸順伊斯蘭國,從美國獨立出來。美國雖然有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證新聞自由,你估美國政府或法律會否容許這種事情發生?恐怕講座一定舉行不了,FBI及國土安全局也會漏夜破門而入,拘捕講者。可見言論自由並非毫無界線,當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的時候,界線比較清楚,即使是西方民主國家亦然。

第三、張曉明直指香港保障國家安全不足,這涉及23條立法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他引述習近平主席去年訪港時的說話:「要在香港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言下之意,拒不遵行者是違反習主席的指示。

陳浩天的行為,可以話是「濫用自由累街坊」。目前特區政府的表態只是譴責或者說這陳浩天的行為超越了道德底線,大有想輕輕帶過的味道。但張曉明提出這樣嚴重的指控,並輔以具體的法律理據,看來特區政府想避也避不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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