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是古代的法醫學專書,由宋朝宋慈所著,他累積多年驗屍斷案的經驗,將之集結成書,是法醫學著作中的鼻祖。
宋慈像 (網上圖片)
事實上,中國是歷史上最早有法醫制度的民族,早於秦代已記載有縊死、他殺、外傷流產等不同死亡的個案和法學檢驗的記載。到了唐朝,更有法典明載法醫的責任。
到了宋代,這方面的知識迅速發展,宋慈便是這方面的集大成者。他先後四次出任廣東、江西、廣西、湖南四地的刑事長官,以斷獄著稱。據稱,他曾八個月內一共調查了兩百多個冤案,可以說是斷案如神。
《洗冤集錄》(網上圖片)
宋慈的角色事實是結合當時的仵作(現代稱之為法醫),藉著各種診斷來判定死者的致死原因,提供辦案的資料和證據。經過長期的斷案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再與當時已有的法醫學著作《內恕錄》等加以綜合、核定和提煉,宋慈寫成了《洗冤集錄》一書。
《洗冤集錄》全書共五卷,53條,有檢驗總論、驗屍、驗骨、驗傷、中毒、救死方六大題材。書的主要項目包括:宋代的檢驗屍傷法令;驗屍方法和注意事項;勘察現場;屍體現象;各種不同的傷害和致死判定等。
宋慈 (網上圖片)
不過,由於當時的科學有一定限制,當中有不少所謂的檢驗方法,是沒有科學根據及錯誤的,例如滴血認親、掘屍蒸骨等。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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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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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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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