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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設錦衣衛行私刑 誣害忠良製造冤假錯案

明代設錦衣衛行私刑 誣害忠良製造冤假錯案

明代設錦衣衛行私刑 誣害忠良製造冤假錯案

2018年12月17日 10:00

錦衣衛,全稱「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原為明朝內廷御林軍,後成為皇帝的軍政特務機構。

朱元彰利用錦衣衛濫殺功臣。(網上圖片)

朱元彰利用錦衣衛濫殺功臣。(網上圖片)

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正式設立錦衣衛,其職主要是掌管刑獄,並擁有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查、逮捕、審問等活動,處理的案件,都直接呈送給皇帝,但刑訊對象只是範圍只針對官員士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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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彰利用錦衣衛濫殺功臣。(網上圖片)

朱元彰利用錦衣衛濫殺功臣。(網上圖片)

明萬歷《出警入蹕圖》中的錦衣衛。(網上圖片)

明萬歷《出警入蹕圖》中的錦衣衛。(網上圖片)

明成祖 (網上圖片)

明成祖 (網上圖片)

明萬歷《出警入蹕圖》中的錦衣衛。(網上圖片)

明萬歷《出警入蹕圖》中的錦衣衛。(網上圖片)

錦衣衛由皇帝直接管轄,擁有自己的監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另外,錦衣衛官校一般從民間選拔孔武有力、無不良記錄的良民入充,之後憑能力和資歷逐級升遷。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成祖 (網上圖片)

明成祖 (網上圖片)

憑藉錦衣衛的設立,朱元璋借此打擊一班曾輔佐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屠戮殆盡。即使錦衣衛一度被廢除,但明成祖時,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濫用特權胡作非為,致使社會混亂不堪。

到了後來,錦衣衛的指揮使利用職務之便,不遺餘力地製造事端,打擊異己,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處於他們的監視之下,對他們的命令只要稍有不順,便家破人亡,全國上下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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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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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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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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