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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圖則誤送豪宅天台遭反申索 恒基敗訴賠買家逾6千萬

錯圖則誤送豪宅天台遭反申索 恒基敗訴賠買家逾6千萬

錯圖則誤送豪宅天台遭反申索 恒基敗訴賠買家逾6千萬

2019年01月09日 13:56 最後更新:15:35

恒基賠買家逾6千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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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兆業旗下公司於2011年向買家出售沙田豪宅「名家匯」的頂層複式連天台單位後,始發現買賣合約的樓面圖則出錯,誤把面積逾200平方呎的公用天台劃歸單位範圍,變相多送天台予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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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與買家交涉無果,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糾正錯誤,買家卻同時提出反申索,要求發展商、物業代理和律師行,賠償誤導性陳述或疏忽職守的損失。法官今早頒布裁決判買家勝訴,恒基須全額賠償6980萬元樓價連利息。物業代理中原地產亦因失實陳述,須向買家賠償100元。

原告為恒基旗下的發展商宇金有限公司,被告為買家興盛發展有限公司。訴訟展開後,興盛發展反向宇金、物業代理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胡關李羅律師行3方索償。法官除下令恒基及中原地產賠償,亦聲明買家有權撤銷買賣合約。買家完成所需手續後,應將涉事單位的擁有權歸還發展商。

法官在判詞指,買方與中原地產職員「睇樓」時,表明單位要有充足戶外空間舉行燒烤派對。若買方得知所謂「天台」只是玻璃門外的狹窄縫隙,不大可能會對涉事單位有興趣。

法官接納買方證人誠實可靠,物業代理職員未能駁倒買方強而有力的證供,相反若後者成功促成交易,可從發展商獲豐厚回佣,即佔成交價3%的40萬元,故他們有動機用盡辦法賣樓。物業代理為幫助發展商賣樓而對買家作失實陳述,發展商理應知悉、甚至期望此事成就,故發展商授權代理誤導買家,須對本案負責。

至於涉事律師行,法官認為對方盡責地按物業代理要求預備買賣合約,亦曾提醒買方小心查閱合約內容,故拒批買方針對律師行的申索。

由中華煤氣孵化的本地可持續燃料及綠色分子生產商怡斯萊,與東莞市政府簽署投資意向協議,將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首條完整的可持續航空燃料 (SAF) 產業鏈,預計未來五至十年,在大灣區投資超過100億港元,包括設施、採集原材料的生態鏈、研發基地等。

怡斯萊與東莞市政府簽署投資意向協議,將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首條完整的可持續航空燃料 (SAF) 產業鏈。巴士的報記者攝

怡斯萊與東莞市政府簽署投資意向協議,將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首條完整的可持續航空燃料 (SAF) 產業鏈。巴士的報記者攝

怡斯萊聯席董事長陳英龍表示,今次選擇落戶東莞是經過仔細研究,因東莞具備生產環境及政策支持,加上東莞市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聯動合作,令本港企業在東莞「落地」有一定優勢,而當地有超過1千萬人口,對於公司要收取廢棄食用油是很大的供應。他預計在東莞興建的新工廠,年產約為45萬噸。

陳英龍指,預計未來五至十年,在大灣區投資超過100億港元,包括設施、採集原材料的生態鏈、研發基地等。現有的兩個生產基地產能共約77萬噸,此次東莞生產基地規模約45萬噸,目標在「十五五」規劃期間完成建設及投產。

怡斯萊聯席董事長陳英龍(右)及譚楚翹。巴士的報記者攝

怡斯萊聯席董事長陳英龍(右)及譚楚翹。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一名聯席董事譚楚翹表示,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戶是航空公司,日後將逐漸拓展不同行業。他強調公司立足於大灣區,所以會優先支持香港和大灣區市場,未來產品亦會運往世界各地市場。

恒基兆業地產集團主席、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主席李家傑指,怡斯萊專注於將回收的廢棄食用油轉化為清潔的航空燃料,不僅真正實現變廢為寶,亦能防止廢油重回餐桌,助力保障食品安全。未來將充分發揮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結合東莞堅實的工業基礎,打造集「研發、回收、生產、儲存、分銷、加注」於一體的完整產業鏈,為大灣區及國家經濟增添「綠色新質生產力」。

恒基兆業地產集團主席、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主席李家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恒基兆業地產集團主席、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主席李家傑。巴士的報記者攝

怡斯萊的發展起源於中華煤氣內部的孵化項目,目前已成長為全球第二大可持續航空燃料生產商。上月,怡斯萊已聯同內地航空巨頭啟動「星火項目」,打造國內首個 SAF 全產業鏈商業化示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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