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均屬《危險藥物條例》定明的危險藥物
香港海關周一(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共約4.1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73萬元。
海關檢獲共約4.1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73萬元。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人員周一(7日)檢查兩件由加拿大到港的包裹,在郵包內分別檢獲約2.1及2公斤的懷疑大麻花。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9日)在荃灣及屯門拘捕兩名分別34及47歲的懷疑涉案男子。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檢獲共約4.1公斤懷疑大麻花,估計市值約73萬元。政府新聞處圖片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海關同時提醒公眾人士,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條例》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