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今日(1月29日)搞新年盤菜宴,但其控股公司亞洲電視控股(00707) 卻公布,向財務公司謝氏財務借貸5000萬元,利率每月2.5厘,為期兩個月。
以月息2.5厘計,年息30厘,認真高息,唔易捱。亞視控股市值有19億咁多,但要借5000萬週轉兩個月,手頭有點緊。公司不賺錢,至6月底2018年中期虧損2.6億,蝕咁多相當入肉,現在搞傳媒認真唔易,亞視如今只係做網,但仲係燒錢階段。
根據貸款協議,亞視控股會以持有的萬方國際60%已發行股本的股份質押作抵押,貸款用作一般營運資金。
謝氏財務的主要股東及聯繫人,亦為萬方國際之主要股東,持有萬方國際約32.87%。有關借貸是相關公司的借貸協議。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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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否決傳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議案,議案本來要求她到立法會作證及出示文件,解釋不就UGL事件檢控前特首梁振英。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總結發言時話,《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包括政治或任何壓力影響,如議會施加任何壓力,等於違反《基本法》,有關議案正正是希望對檢控決定作干涉。她又強調律政司的外判政策,從來不是凡案件性質敏感或涉及高官就必須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外判亦不是慣常做法,而是由司內人員作檢控決定。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港台圖片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發言時大力反攻,直指反對派如今說「律政司不就梁振英案諮詢外界大律師是違反檢控程序,但當日政府決定不起訴高度政治敏感的黎智英黑金案時,反對派一句聲都無講,為何不是也違反他們口中的法呢? 這是否雙重標準? 」
梁美芬將她質疑反對派雙方標準的發言片段,放到社交媒體上。
鄭若驊在2018年2月出任律政司司長不久,就宣布不會再就轟動一時的黑金捐款案檢控任何人。事件發生在2014年7月佔中之前,媒體揭發黎智英在2012至2014年間,多次透過助手Mark Simon秘密捐款予反對派政團和人士,總捐款高達4000多萬元,部分懷疑用作推動佔中。其後廉政公署介入調查,並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起訴社民連前主席梁國雄,惟法官最後裁定長毛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又決定不上訴。
到鄭若驊出任司長後不久,就決定不會就黑金案檢控黎智英、Mark Simon、工黨李卓人、民主黨涂謹申,以及公民黨現任或前任成員梁家傑、陳淑莊和毛孟靜。當時亦有傳媒批評律政司的決定等如收買議員。
梁美芬好有point,律政司不告梁振英,反對派話有利益衝突應該問外間大狀意見,其實梁振英已退任特首,並無本地公職,看不到有何衝突。律政司不告黎智英、李卓人等反對派議員,有放生他們減少對律政司批評的誘因,利益衝突的可能更大,為何又不要求律政司問問外間大狀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