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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紀念館落戶旺角商廈惹恐慌 新竇或掀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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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紀念館落戶旺角商廈惹恐慌 新竇或掀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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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紀念館落戶旺角商廈惹恐慌 新竇或掀法律挑戰

2019年04月18日 11:58 最後更新:12:28

支聯會在旺角藝旺商業大廈找得單位,計劃在4月26日開幕。據堅料網報道,在4月7日星期日,裝修中的六四紀念館離奇發生了刑事毁壞案,但大廈內部分商戶表示已受到驚嚇,直至案發後才知道原來大廈有單位將要變成「六四紀念館」,擔心大廈從此多事。

新六四紀念館位於旺角藝旺商業大廈10樓。堅料網圖片

新六四紀念館位於旺角藝旺商業大廈10樓。堅料網圖片

回顧六四紀念館的歷史,最初只屬臨時性質,於2012年4月29日在深水埗汝州街269號2樓開幕,只維持了一個多月。支聯會一直都希望為六四紀念館尋得一個永久會址,直至2014年終如願以償,以900多萬購入尖沙咀柯士甸路3號富好中心一單位。然而,富好中心業主立案法團對於在該大廈開設六四紀念館表示反對,質疑紀念館的設置違反大廈公契,紀念館帶來的人流亦恐會觸犯《消防條例》。事件最後鬧上法庭,紀念館亦於2016年7月11日正式關館,直至今天又想在旺角藝旺商業大廈重張旗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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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六四紀念館位於旺角藝旺商業大廈10樓。堅料網圖片

新六四紀念館位於旺角藝旺商業大廈10樓。堅料網圖片

支聯會在告示未有提及開設「六四紀念館」。堅料網圖片

支聯會在告示未有提及開設「六四紀念館」。堅料網圖片

證券公司負責人黃小姐。堅料網圖片

證券公司負責人黃小姐。堅料網圖片

單位內正進行裝修,空無一物。堅料網圖片

單位內正進行裝修,空無一物。堅料網圖片

何俊仁說,估計有人會用各種方法滋擾。堅料網圖片

何俊仁說,估計有人會用各種方法滋擾。堅料網圖片

藝旺商業大廈是一幢43年樓齡的商業大廈,樓高14層連天台,一梯兩伙,每個單位面積約600平方呎,支聯會以800萬元購入大廈10樓全層,兩個單位,共約1200呎。

這個物業其實是在1990年由佔中三子之一的朱耀明牧師,以及現任中文大學文學院院長李熾昌教授以178萬元購入,至2014年轉名至「香港基督徒學會有限公司」 。今年1月14日,基督徒學會和支聯會簽訂買賣協議,基督徒學會以800萬元出售物業予對方,還列出優厚條件,容許支聯會以分期付款方式,先付500萬元,再在5月31日前再分三期支付餘下的300萬元。

支聯會在告示未有提及開設「六四紀念館」。堅料網圖片

支聯會在告示未有提及開設「六四紀念館」。堅料網圖片

支聯會在大廈10樓的單位早前開始裝修,商戶都不知道支聯會會在大廈搞六四紀念館,支聯會2月15日在大廈大堂貼出「裝修告示」,告示表示會有裝修工程進行,如有問題或查詢,可與支聯會的職員聯絡,告示中提供了電話號碼,但卻沒有說明是要開紀念館。

證券公司負責人黃小姐。堅料網圖片

證券公司負責人黃小姐。堅料網圖片

刑毀事件發生後,其他業主才發現那個單位要搞「六四紀念館」。在六四紀館樓下一層的證券公司負責人黃小姐說,「本來我都唔太擔心嘅,但發生咗嗰件事之後,就開始擔心。」他們之前不知道10字樓要搞六四紀念館,見裝修通告以為只是支聯會辦事處。

「我政治係中立嘅,但係有咗刑毁嗰件事,而家都會擔心,我估件事只係啱啱開始。」黃小姐擔心,滋擾搗亂事件會陸續有來:「我哋呢度本來好太平嘅,從來都冇事發生,真係唔想呢度亂。」
一名不願公開身份的業主說,「我真係不排除會搬走,因為我真係好驚呢班人,搞政治嘅人唔得罪得㗎。」他說,支聯會有他們的支持者,擔心以公開身份反對他們遷來的立場,會帶來不良後果。

他擔心,開設六四紀念館肯定會令大廈「塞人」﹕「而家我哋大廈只係星期日教會聚會時比較多人上落,只會有一個小時繁忙時間,但日後紀念館一旦開幕,就隨時會有好多人使用升降機,到時一定會影響到我哋。」

記者問他會否擔心再發生滋擾事件,他回應說﹕「已經搞緊事啦!」並坦言對支聯會沒有信心:「呢班人做嘅嘢就係咁樣,即係最容易攞到傳媒嘅焦點,就可以自己拮自己一刀,跟住報警,咁咪成為焦點。唔需要錢㗎呢樣嘢,無成本嘅。」他擔心未來會有更多事發生。

單位內正進行裝修,空無一物。堅料網圖片

單位內正進行裝修,空無一物。堅料網圖片

六四紀念館發生離奇刑毁事件後,何俊仁表示,沒有聽過大廈內和周邊的人說紀念館為他們帶來不便和反感,但他估計有人會用各種方法來滋擾他們,例如非法闖入和破壞紀念館等,而其他方法的滋擾也有可能,例如是投訴、或以法律方法作挑戰,但何稱他們已作好準備,會據理力爭確保紀念館順利開幕運作。他不相信紀念館會引起別人不便。

何俊仁說,估計有人會用各種方法滋擾。堅料網圖片

何俊仁說,估計有人會用各種方法滋擾。堅料網圖片

不過,據堅料網了解,有市民因不滿支聯會在上址設置紀念館,已向一些政黨提出投訴。而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方面亦有反對聲音,有人更計劃諮詢法律意見,探討有何方法阻止支聯會在大廈內設置六四紀念館。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未有回應事件,聲稱要「問律師先」再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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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黃心穎許志安偷食事件惹私隱關注,到底司機可否偷拍市民片段賣俾傳媒?有網民問自己和老婆在的士上互咀司機可否偷拍賣片? 又有人問司機可否偷拍走光片賣俾傳媒?

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加入口水戰,他在facebook 貼文話:「正當大家熱議藝人出軌的時候,大家有沒有旁及傳媒的出軌問題?即使事件的主角是夫婦或正當的男女朋友,只要是藝人名人,的士司機偷拍的片或偷錄的聲帶一樣可以賣錢,一樣有會被爆。」

CY貼文加入口水戰。

CY貼文加入口水戰。

CY進一步指向記協和大律師公會,話「蘋果日報公開地明碼實價徵求爆相爆片,這是傳媒的功能嗎?記者協會對這種做法沒有意見嗎?這樣拍這樣登不犯法嗎?大律師公會也沒有意見嗎?」

香港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表示,未知透露片段的司機是否的士司機,但批評該名司機是「害群之馬」,影響業界形象。

現時未知事發地點到底是的士、Uber車抑或是事主的私人車輛。過往有的士司機將車廂內閉路電視拍攝的影片公開,警方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起訴,但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涵蓋範圍不包括使用自己的電腦或手機犯罪,換言之用不到來起訴此案司機。

另一個角度是保護私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天表示,的士屬「半私人空間」,司機如使用攝錄裝置,要有切實可行的方式告知乘客已啟動閉路電視的攝錄功能。另外除非得到乘客同意,所得資料只限於收集時述明的目的,例如保安用途。如用作收集資料目的以外的用途,例如在網上披露等,已可能侵犯乘客個人資料私隱,有機會違反《私隱條例》。

但法律界人士話,《私隱條例》力度有限,若有人犯例,私隱公署只可以發出「執行通知」,叫相關人等糾正,若相關人士之後再違反執行通知,才是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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