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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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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車難

2019年04月18日 22:45 最後更新:22:50

「香港地 揸車容易泊車難」,困擾著不少駕駛人士是「一位難求」,路邊經常看見違迫車輛,而車位價格及租金亦越升越高。審計署的報告亦印證了車位不足的情況,的確越來越嚴重。報告指出,在2006年至2018年間,私家車數量增加了超過5成,但同期整體泊車位僅增加一成多,進一步加劇泊車難的問題。

有人認為,香港的運輸及道路政策向來鼓勵市民使用大型公共交通工具,而公共運輸系統亦日趨完善,只要政府繼續擴充鐵路和巴士的覆蓋網絡,便能夠照顧市民的需要。反之,私家車被視為奢侈品,加上其路面效益低,造成道路擠塞和空氣污染等問題,對整體社會而言有利無害。

但私家車是否真的只是奢侈品?

專門接載傷殘人士的巴士,供不應求。

專門接載傷殘人士的巴士,供不應求。

近年,標德身邊多了朋友考車牌和買車,他們既不是追求駕駛滿足感、成就感,亦不是為了不用迫地鐵上班,而是希望方便接載家中幼兒及行動不便的長者出行。

相信試過推著嬰兒車或陪同輪椅人士出行的朋友,都深深體會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困難,地鐵、巴士、小巴的無障礙設施仍欠完善,易達巴士、無障礙的士則供不應求,有錢亦不一定能預約到,更遑論有急事出門的時候。

當局固然要提升公共交通設施方便不同人士的需要,同時亦要增加泊車位,讓泊車費合理;照顧私家車車主的需要,讓香港成為真正的無障礙都市。




標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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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爭議

 

「丁屋權益」存在幾十年,只要是原居民男丁,一出生便有土地讓他起屋居住,實在令不少市區人「眼紅」,認為政府遲早都應該與這項似乎是「永續」的權益來個了斷,特別是香港今天出現土地嚴重不足的問題!

4月8日高等法院就一宗司法覆核案頒下判決書,裁定原居民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形式興建丁屋違憲,而按免費建屋牌照在「認可鄉村」範圍的私人土地建屋,則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換句話,原居民只要自己擁有土地,便有權向政府申請建屋。

很多人以為原居民一滿18歲便會免費獲得一間丁屋,但事實是他們只有建屋權。有不少原居民空有丁權卻無錢無地,根本不能建屋。社會對丁屋問題有著不一樣的情緒,講到底就是土地資源分配問題未解決。有人提及丁廈概念,值得研究,因為丁廈也可包括公屋單位,舒緩居住單位緊張問題。這個遊戲不一定是你贏我輸的二元對立。

香港樓價貴絕全球,香港人或許因為看不到可以安居樂業的希望,愈來愈多人「鑽牛角尖」,令社會瀰漫著負面情緒。無論提出任何可增加房屋供應的方案,都會有人反對。其實,找出一個共同得益的方案,不是比攬炒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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