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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新建議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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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新建議可行》

2019年06月01日 06:11 最後更新:06:15

日前,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3方面共6項額外保障,包括移交的門檻由3年提高至7年或以上。

昨天明報的社評說,把刑期提高至七年或以上會放生大部分的罪犯,修例得不償失。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為提高至至少7年的目的就是想表明修改條例只是針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罪犯。這也符合「特別移交安排」之精神,因根據外國情況,有關安排與長期協議不同,只適用一些特別嚴重犯罪。 這肯定釋除了很多市民的憂慮, 因絕大多數的市民不會犯那麼嚴重的罪行。無意犯的,通常輕微。

當中有一点很重要:政府表示移交逃犯一方,需要保證有關罪行是在有效追訴期內, ,即,內地刑法規定某種罪行最高判監5至10年,即代表追訴期是10年。這是因為內地与歐洲是大陸法系,是希望關心的人士知道追訴期並非無限遠。

另外,新建議中的無罪假定、公開審訊等權利,列明在《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公約》,這可以確保被移交犯人在當地得到公平審訊。

在上述條件下,如果出現香港與內地移交的情況,最主要針對內地人在內地犯法後逃到香港的情況,比如,內地當局與追捕懷疑涉及貪污罪行的官員。

由此可見,政府已經盡力回應社會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懷疑和擔憂,新建議可以接受。

蘇智成
測量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日議員在釣魚島遭海警船緊追...

據昨天日本沖繩傳媒《八重山日報》報道,日本沖繩縣石垣市議員 仲間均 以「釣魚島守護會」名義前往釣魚島「捕魚」,他與「高洲丸」號船長高江洲正一上周五(5月24日)到達釣魚島左近。仲間均稱,5月24日上午9時20分左右,在釣魚島和石垣島之間海域發現中國海警船,「海警1501」一度抵近「高洲丸號」30至50米處。隨行的一艘日本海保船有官員站在甲板上,拿着大聲公對他們喊「改變航向」。

仲間均 指出,曾想熄滅引擎看中方如何行動,但日本海保船上的官員一直用大聲公喊「不要放慢速度」、「不要挑釁中國公務船」。追趕持續約1小時,中方並無作出衝撞「高洲丸號」的姿態,惟仲間均表示:「如此執著地追擊,讓人感受到中國的認真程度。」

中國公務船連續48天在釣魚島毗連區航行,創下2012年日本將釣魚島「國有化」後的紀錄。共同社報道,中國駐日大使館發言人張梅昨回應稱,這是「正常的巡航執法」,希望雙方「妥善管控局勢,避免不測事態」,以免影響中日關係。

本人認為日本的海保船官員很不錯的,叫其議員別挑釁中國海警。日本美國經常說美日保安條約適用於釣魚島海域,如果中國有點點畏懼美國,作為美國奴僕之類的日本會如此害怕嗎? 他們大概記得2011年日本政府拘押中國漁船及船長,中國總理警告他們必須24小時內歸還,否則後果自負!日本政府第二天就放回了。

日本他們不是說已國有化釣魚島海域嗎? 現時中國海警船想進就進,想出就出,想巡邏就巡邏,日本的國有化形同虛設呢!

陳貴和基  金主席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