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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組裝合成建築法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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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組裝合成建築法的一些思考

2019年06月08日 15:22 最後更新:23:58

最近屋宇處頒布了一份作業備考,有關組裝合成建築法(Modular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簡稱MiC,其使用者可獲豁免計算部分建築面積。

但此建築面積之豁免,又能否提供足夠誘因令精明的發展商接受,業內不同持份者仍在計算中。組裝合成建築之發展前景,仍有待觀望。

但無論成效如何,在此建築物條例上的放寬,其政府的初心,是希望加快私營房屋的供應步伐,但香港房屋的根本問題是土地供應不足,組裝合成建築方式只是技術方式,對房屋供應歩伐未必有很大的即時帮助。但無論如何,這也是一個積極的嘗試。

根據建築業內人士初步估計,採用組裝建築模式可令施工時間減少兩至三成,其採用亦可減低對地盤環境之污染,亦由於該組裝建築部件是在內地廠房預製大批生產,故其手工質素之控制會較現場施工的為高,亦可減低現場施工的工地意外率。凡此種種,似乎組裝建築是利多於弊。

組裝合成建築法其實在香港建築界已討論多時。

在香港發展房地產,最主要有兩大考慮:一是項目開發時間,二是項目開發成本。

香港房價一直高企,除了經濟及資金流向、利息、地價、建築材料成本等等因素外,建築工人薪金亦是其中一個因素。由於組裝建築部件在內地廠房已大部份完成,其對香港建築工人的依賴將會相應降低。

若此組裝建築技術及有關物流程序經一段時間梳理好、上軌道後,本地樓宇之建築成本相信會變得較容易預測及控制。

希望透過建築組裝技術去加速本地房屋供應,表面上是建築業行內的問題。但事實是真的這麼簡單嗎?例如,對本地建築工人的需求可能會因此降低,帶出就業問題。這些建築組件,其大小可以由兩米以致10多米,要源源不絕的從內地廠房送至香港地盤,期間的跨境交通、重型貨車流量等,是大灣區交通基建運輸問題。如此多的巨型建築部件在鬧市內運輸及作高空吊送,是工業安全問題。其他種種也是一連串的社會民生議題⋯⋯

雖然解決本地房屋供應問題是當務之急,但希望現屆政府內部各部門能統合協調,負好責任去處理好以上種種可能會衍生的問題,這才妥當。

葉思進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副會長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本人在5月31日的文章《新建議將弱化反修例者的攻擊力》中說:“刑期提高至七年以及須由中央機關提出引度....... , 這會令到佔大多數中間派的市民或傾向支持修例,或至少不反對。總之,新建議令到反修例者對市民的恐嚇作用大大減少了。"

6月1日我們專業聯會同事蘇智成測量師的文章《新修例建議可行》中也說:".... 因為提高至至少7年的目的就是想表明修改條例只是針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罪犯...., 這肯定釋除了很多市民的憂慮, 因絕大多數的市民不會犯那麼嚴重的罪行。....., 政府已經盡力回應社會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懷疑和擔憂,新建議可以接受。"

昨天《明報》即時新聞報導:委託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上月底至本月初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做民意調查,訪問逾千人。今天又作了報導。

民調顯示,就各界對修例提出修改建議,受訪者的反對及支持比率則有明顯變化:其中,若提高移交門檻,「只有最嚴重的刑事罪行才會作出移交安排」,則有39.1%人稱支持,高於反對的31.6%;

這個民調是中大做的,較客靚可信,也直接證明了本人及同事們的判斷正確:把刑期提高至七年或以上,會釋除很多市民的憂慮。政府已經盡力回應社會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懷疑和擔憂,支持及及中立立的會佔多數,反對者會佔少數。

現在,政府已真的已把移交門檻提高至7年或以上,支持修例的市民多過反對修例的。這也証明市民是理性的,會講道理。而那些以政治立場行先的人,為反對而反對,只能由得他們了!

張偉強 工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