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昨向政府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報告書,建議廢物收費同時在家居和工商界實施,委員會建議三人家庭廢物收費每月三十至四十四元;工商業廢物則每公噸四百至四百九十九元。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歡迎報告,認為方案進取務實,切合當前環境。
報告建議,以實行按戶預繳式專用垃圾袋收費為最終目標,透過食環署垃圾車棄置垃圾的樓宇,建議設最長三年過渡期,其間容許以整棟樓宇按廢物容量收費,並在一年後檢討實行成效;如住戶在食環署垃圾收集站棄置垃圾,須用預繳式專用垃圾袋盛載廢物,至於直接送往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的廢物,則按重量收取「入閘費」。
委員會又提出額外支援措施,如加強教育和宣傳、加快建設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增加對回收業的支援措施及加強巡查執法等。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表示,報告已致力平衡社會各方觀點,包括法例上切實可行、收費與廢物棄置量掛及配合現行廢物收集系統等。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報告,指方案進取務實,切合本港當前環境,環境局已成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將盡快整理出計劃的框架,於明年初向立法會和市民介紹。他又指,當局正考慮現時已開展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試點計劃的情況,正籌備在鄉郊推行類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