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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會譴責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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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會譴責暴力行為》

2019年07月02日 06:31 最後更新:07:00

由昨天凌晨開始,全港市民在電視直播中可以見到,一批激進示威者以鐵馬、以鐵馬捆綁組成的三角形物體及鐵支為武器,屢次衝擊警方防線,拋擲腐蝕性液體,造成十多名警員受傷送院。

最後,激進暴力示威者不理會勸喻, 更以鐵支、鐵籠車撞毀立法會的玻璃門,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內,場面極度混亂, 最後甚至有部分示威者進入立法會,在立法會會議廳大肆破壞。

我們強烈譴責示威者以暴力衝擊立法會,踩踏法紀,破壞公物,危害他人安全,擾亂社會秩序, 破壞社會安寧。

香港一直作為法治社會而聞名於世,任何暴力和違法的行為絕對不能姑息, 這在全世界面前損害了本港的聲譽及形象,損害整體香港的利益 。

市民感謝警方勇敢無懼,緊守崗位, 維護法紀,我們並要求政府嚴肅處理,盡快將暴徒繩之於法,回復社會秩序, 給市民以安寧。

盧 授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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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之我見》 

 

筆者曾與同學朋輩們討論逃犯條例,他們基本上都是同一句說話:“一旦俾呢條法律通過咗,香港將永遠失去自由,會被噤聲,有異議就會被捉去大陸。”

回看這條法例,現時的資訊實在太過爆炸,人人都可以是内容創造者,大量所謂“送中”言論不斷重複傳播。沉浸在在這些資訊下,年輕人很容易就喪失了自己的判斷,將這些話語當作自己的思考工具,最後得出一廂情願的結論。

我們看回此次修例,首先該法例是對現存之法律的修訂,不是憑空創造。有關罪行須屬可循公訴程序審訊,並可就其判處超過 7年的監禁或任何較重的懲罰者。也就是説,凡是移交都要經過香港法律程序的審核,何來繞過香港法律保障之説?

此外,有人擔心中國政府强行拉人,亦是無稽之談。此前搞到人心惶惶的一地兩檢,在那之後有發生過任何大陸公安跨境拉人的事嗎?中國自身也在不斷提升其司法公信力,任何移交個案全世界都會有目共睹,何必杞人憂天?

再有人講到不信任内地司法體制,不如歐美國家健全。前排孟晚舟事件就沒有人記得了嗎?美國和加拿大在衆目睽睽之下,用莫須有的罪名限制她的人身自由,然後又提出引渡,這就是所謂的公義嗎?

難道我們要眼睜睜看著香港變成逃犯的天堂嗎?有人犯下殺人這種殘忍罪行,卻可以逃避相對應的制裁,這是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該出現的事情嗎?讓潛逃犯匿藏在香港,市民難道不會憂心忡忡?未來若有更多此類案件發生,竟只能束手無策,實在是荒謬。

很多年輕人,初心都是希望香港好的。可惜被混淆了視聽,被利用了真心,讓充滿恐慌的情緒綁架了理性的思維。不妨少用些社交媒體,看看事實,自己思考判斷,相信會別有一番看法。

曾浩天  大學二年級工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學生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