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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兩車相撞」一車憑空消失,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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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兩車相撞」一車憑空消失,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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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兩車相撞」一車憑空消失,咋回事?

2019年08月05日 17:46

近日,在河南安陽發生了一起「平常又離奇」的交通事故。監控畫面顯示:一輛白色賓士在雨中失控,撞向並排行駛的一輛“黑色轎車”。不可思議的是,「兩車相撞」之後,白色賓士卻從黑車中“穿了過去”,撞向了隔離護欄並側翻,而「黑車」竟不翼而飛。這是怎麼回事呢?

事故現場:撞毀30米護欄,車上6人安然無恙

事故發生在安陽南林高速公路開發區段。當天17時46分,一輛白色賓士越野車由西向東行駛過裎中,遇到雷雨天氣。由於並未減速,加上雨後路面濕滑,導致車輛失控,轎車2次撞擊中央隔離護欄後翻轉180度,橫在了超車道上。 

經過交警現場勘查發現,該賓士越野車底朝上橫在超車道上,四周散落著許多碎片。中央護欄被撞毀30多米,綠化樹木被撞斷9棵。幸運的是車上6人均安然無恙,只有1人腿上擦破點皮。 

離奇!監控顯示「兩車相撞」,現場卻只有一輛車

不過,正當交警還在現場勘查時,監控中心打來電話說:監控顯示白色越野車撞到一輛黑車上,隨後將監控視頻發到事故民警的手機上。 

△監控顯示白車與一輛黑車相撞

△隨後的畫面中「黑車」消失不見

「經查看視頻,這輛白色賓士還真撞到與其並行的黑色轎車上。可現場就只有賓士車,並且我們根據碰撞痕迹等勘查結果和詢問車內人員事故發生過程,可以明確判定這是一起單車事故。」該大隊民警告訴記者。

專家釋疑:「海市蜃樓」導致的假象

被撞的黑色轎車為什麼會憑空消失?如此「離奇」的車禍讓現場民警一頭霧水。為了解開謎團,事故民警專門走訪了光學和事故專家。 

原來,事故發生時為下午6時左右,車輛由西向東行駛。監控頭是由東向西拍攝的,形成了一定的角度。再加上路面雨水產生的倒影,前方大貨車尾部帶起的雨霧,這就出現了短暫的海市蜃樓影像。因此,監控畫面就成了賓士車撞到一輛黑色轎車的假象。

什麼是海市蜃樓? 

海市蜃樓常在海上、沙漠中產生,是光線在直線方向密度不同的氣層中,經過折射造成的結果。

提醒:雨天行車,這些需注意

盛夏雨季,雨天在高速上開車,對駕駛安全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雨水與車輛捲起的水霧會影響視線,降低有效觀察範圍。

·路面濕滑,輪胎與地面的摩擦係數下降,增大車輛剎車距離。

·形成水膜,方向指向性下降。一旦打方向過量就可能形成側滑、失控,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

雨天行車要注意以下幾點:

·降低車速,以平時習慣的高速行車速度的70~80%為佳。

·注意觀察路況,特別是後方車輛情況。

·打開近光燈,讓前、後車輛更容易發現你。

·能不變的道就不變,能不超的車就不超。 

·兩車道選擇行車道,三車道選擇中間,不超車時不上快速車道。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河南省固始縣發生貨車側翻,村民搬空33噸井蓋,警方表示,沒人在場看護不算哄搶,少量侵佔夠不上犯罪。

後引發社會爭議。涉事的固始縣公安局官方微博昨天(8月4日)發佈通報稱,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警方起初「不予立案」的處理是否存在問題?村民的行為該如何認定?

一輛滿載下水道井蓋的半挂車在8月1日夜裏,途經河南固始縣狀元橋附近發生側翻。8月2日,貨主報警稱,33噸貨物被附近村民哄搶,貨主無法制止。記者在一段網路視頻中看到,不少井蓋散落在路邊,有些已經破碎,幾個村民正在井蓋中挑揀,並使用三輪車、平板車等工具,搬抬井蓋,對周圍的阻止置之不理。

(你拉了幾趟了?)村民:啥也沒有了。(你擱那兒旁邊藏那麼大一堆呢,還沒有嘛。)村民:人家不要的。(誰不要了,好東西能不要了。卸了吧,卸了吧,別拉著走了。)

貨物承運人宋先生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報警後,河南省固始縣公安局東關派出所先做了筆錄,但是之後又說不予立案:

宋先生:昨天我去的時候,當時就報了110,110也去了,去的時候現場還有人開著車拉著走呢。然後把我帶到派出所去做筆錄,做了筆錄以後說,要等領導回來安排。然後我今天早上又去詢問進度,那個民警告訴我,你這個都不夠成案件。

固始縣公安局東關派出所指導員陳家文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晚半挂車發生側翻後,被交警拖走,井蓋被堆到路邊,無人看護,此事屬於侵佔,但夠不上哄搶。

陳家文:他這個夠不上案件,為啥夠不上案件呢?一個是他哄搶夠不上,哄搶法律上規定必須是物品有人看護,那塊兒有人在,當著面兒才算搶啊,是不是。一夥兒人把它搶走了,那叫哄搶,當著人的面,人制止不了,制止都制止不了,你把人東西搶了,那叫哄搶。其中有少量的完整的井蓋,被人家村民拿走了,少量的它屬於侵佔。

陳家文稱,侵佔屬於自訴案件,貨主只能去法院起訴。對於警方的這一解釋,貨物承運人宋先生並不滿意:

宋先生:33噸貨基本上現在現場剩的有一噸左右,不到兩噸,肯定不到兩噸了。我說我差不多(價值)10萬的東西被搶了,還不構成案件,那什麼才構成案件?我的訴求就是警方幫我把貨追回來。

8月4日,固始縣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平安固始 發佈關於這一事件的《情況通報》。《通報》稱,8月3日上午,固始縣公安局已立案調查。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也已專程趕赴固始進行督辦。固始縣公安局組成專案組,正在全力開展調查工作,並組織專門力量追回了部分井蓋。目前,對相關人員的調查正在進行中,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後,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爭議,也在法律圈引起一定的討論。實際上,在網路上通過新聞搜索不難發現,類似案例在全國各地都曾出現過。河北喬烽律師事務所主任喬烽律師認為,就本案而言,公安機關的確有未盡到法定職責的情況,但是村民的行為不構成搶劫或搶奪罪。

喬烽律師:公民在報警後,由首個接警單位負責立案前的調查,也就是區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工作階段,這是公安機關的法定職責。就本案已知事實為依據,公安機關的確有未盡到法定職責的情況,但是本案的確不構成搶劫或搶奪罪,主要原因是犯罪嫌疑人就是這些村民個體所對應的涉嫌犯罪的數額無法確定。因為盜竊或者搶奪或者是搶劫,它都要有數額上的一個標準,達不到這個標準就不構成犯罪。在這起案件當中,公安機關應當以治安案件立案,對實施侵佔行為的村民責令給予返還,並給予行政處罰。

究竟該如何認定本案中村民的行為?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律師在接受中國之聲採訪時表示,警方不應該未經過深入調查而簡單作出「不予立案受理」的決定。這類案件有一定的典型意義,公安機關應該重視此類案件的處理在社會大眾當中所起的引導示範作用。

岳屾山律師:《刑法》的規定里,有一個聚眾哄搶罪,但這個一般來講的話是需要聚眾,而且是得有人從中間來組織,然後張羅著大家一塊去哄搶。哄搶的話等於說是無秩序的這種,就上去都給搶走了,一般的行為特徵確實還是需要說得現場是有人看管的,不聽勸阻的情況下,然後大家進行哄搶。那搶劫的話就明顯的就要使用暴力的這種方式來進行哄搶。還有一個就是盜竊,盜竊罪的話是說秘密竊取他人的財物,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說他的財務就堆在路邊了,沒人看管,這種情況下,財務是不是仍然屬於是在財務所有人的控制之下,這個其實也是存在著爭議的。

這個物品堆放在路邊,那它還是一個有主物,那拿別人的有主物的這種行為,有可能是屬於盜竊行為,也有可能構成侵佔行為,所以說從這一點來講的話,並不會排除說,這個裏邊存在著犯罪的可能性或者違法行為的可能性。所以說公安機關在遇到這類情況的時候,他應該做一些調查工作之後,再決定說這個事情構不構成犯罪,或者說構不構成一個治安案件,它是不是要來進行處理。如果說只是聽當事人描述了之後,然後到現場勘察了之後,可能就因為涉及的人數更多,每人拿的東西又不多,他可能就直接來否定這種違法犯罪行為的話,可能還是有一些不夠嚴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