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暴徒在8.31縱火焚燒雜物,之後堵塞機場鐵路公路、破壞港鐵和公共設施,用瘋狂的暴力,企圖破壞社會運作,破壞法治秩序。 但總體上來說,在警方的主動出擊壓劉下,他們的破壞力量比想像中小了很多。
香港大部分市民對這些暴力衝擊及各種破壞性行為越來越不滿,甚至是深惡痛絕,這是支持政府採取壓制性手段,支持警方採取壓制性武力的基本民意支持。
要遏止暴力,政府必須主動出擊,採取壓制性的辦法,如考慮包括實施《緊急法》在內的所有法治手段;最近,如上所言,警方已經主動行動了,已在採用壓制性的武力, 主動拘捕暴亂的搞手,先發制人地瓦解那些暴力和破壞行動;
香港機場也主動升級了管理措施,向法院申請到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阻礙機場正常使用或阻礙機場附近的道路, 對黑衣示威者起到了一定的阻嚇作用。
港鐵也主動申請,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整個鐵路網絡車站及列車。但仍有暴徒無視禁制令,在二十多個港鐵站大肆破壞,打爛車站控制設備和玻璃,以雜物阻擋列車,推撞及毆打車廂內老弱婦孺。 但是,這一次,警方也主動出擊,拘捕很多暴亂分子,收到了阻嚇作用以致昨天的罷工、阻塞交通,都沒有成功。
香港警方在處理從6月以來近3個月的接連暴力衝擊時,一直保持相當的克制,努力使用與暴力分子相應的適度武力,克盡己職,遏制暴力。但面對危局升級,警方有必要進一步採取壓制性的武力,包括進一步作出主動出擊的部署,尤其是對這場暴力運動的策劃者、煽動者與核心骨幹,要作出先發制人的執法,對那些流竄式的暴力衝擊、暴力破壞,要採取更多先發制人的執法行動。
另外,政府各個部門要充分合作,如消防局、食環署、海關等等力量,都要一同維護香港的安寧和秩序,形成合力,主動制亂。
近期,很多人提出了在現有法律框架中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辦法,包括實施《緊急法》。 近期討論實施《緊急法》, 已經對策畫動亂的人起到了威嚇作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在毋須立法會通過下,訂立任何行政長官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包括檢查、管制及壓制刊物、照片及通訊等,也可直接修改現時法例,並可規定刑罰,包括終身監禁。
民間也應該成立法庭觀察或類似的組織,監督法官的執法行為。因為有些法官似乎持雙重標準。譬如:對於塗污美國大使館的人,即時判監;對於衝擊政府部門、衝擊中聯辦,塗污國徽的人 ,則輕輕放下,將這些涉嫌暴力犯罪者假釋外出。這非常不利於清除暴亂。
政府只有採各種壓制性法治手段,才能給執法者與和司法機構,以更大的授權、更有力的支持。民間也要有合作行動。共同讓社會盡快恢復法治、恢復秩序、恢復安寧,才能對香港和750萬香港市民以及對國家負責。
張偉強 工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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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例風波中,有一個八·一七教師遊行,當中有一張「唔准射我啲學生」的橫額,表達出教師是盡心盡力保護學生的好老師,甚至可為學生擋子彈,相信很多人看到這一幕都會感動到流淚。另一方面,其中一名參與當天遊行的中文科老師於社交網絡公開指出「學校本來就係容易滋生暴力嘅地方」的觀點,認為老師是無法阻止欺凌發生,更代表學校公開學校一定會隱瞞學生在校內被欺凌或毆打的醜聞。
一個可為學生擋子彈的老師竟然無法在學校內保護學生,莫非這位老師認為學校比有防暴警察使用武力清場的示威現場更危險嗎?
身為香港學生的我,認同老師的確是無法阻止校園內的欺凌事件發生。回想起過去中小學生涯所發生的欺凌事件,老師真的無法阻止。
記得在中學時,有位X同學常常在教室內哭泣,因為班中有些同學常常在社交網絡上嘲笑她,更有人在社交網絡上詛咒她一定會死於非命。我曾經陪伴她一起去找班主任尋求協助,認為班主任一定會為她主持公道。誰知道,班主任居然說:「這件事不是在學校內發生,所以不是我可以管的範圍。」我反駁:「學校日前不是有指引給教職員如何處理網絡欺凌事件嗎?」班主任說:「那幾位同學所謂的詛咒只不過是開玩笑而已,你連玩笑都開不起,將來怎能在社會上立足?更何況用生死來開玩笑只是一件小事,根本就不構成欺凌。我很忙的,請不要再增加我的工作壓力吧!」我無法想像原來班主任是這樣回應我們。
不久,那些網絡欺凌她的同學已發展到在學校內欺凌她,她們更多次對X同學作出不實的指控,令她被學校記小過。我曾就此事向班主任作出質疑,問:「為何你在沒有仔細調查的情況下,就草率斷定X同學一定是觸犯校規呢?」班主任說:「有很多同學都投訴X同學,所以X同學一定是有問題,這一點絕對不用爭論!」我不忿地問:「你怎能如此草率定罪?」班主任用說教的語氣對我說:「大多數人認同的就一定是事實和真理,這一點不用懷疑!」班主任對自己不經過思考的判斷很有信心,不論我怎樣勸她都沒有用。
X同學因患上情緒病而退學,她在學校內的最後一天都要被一眾老師訓話,因為一眾老師都以他們的邏輯去判斷X同學是個怎樣的人。最令我氣憤的是,某位老師勸我遠離X同學這個壞學生。學校就此變成一個「只看人數斷定事實和真理」的地方。
幾個月後X同學在家中割腕自盡,結束她短暫的15年人生。對她的離世,學校的一眾老師都認為她是香港失敗教育制度下的受害者,她是受不了學業壓力而自殺,換句話來說,一眾老師都表明X同學的死與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
老師是教室內的最高決策人,卻不能在課室內保護被欺凌的學生,更無法阻止教室內的欺凌,卻可在鏡頭下展示出可為學生擋子彈的一面,真的很不可思議!老師無法阻止校園欺凌的原因並非無能為力,而是他們根本無心處理,他們只會用人數斷定事實,完全沒有經過思考和分析。 當真的有學生不幸自殺時,他們就馬上把責任推給教育制度,說自己跟死者一樣都是被教育制度迫害的受害者。
現時的香港社會,因為修例風波 已經相當對立撕裂,支持修例家庭的子女、警察家庭的子女會否受到歧視、欺凌? 與老師意見若有不同,會否受到包容?
老師,請您保護每一個學生!
李柔然 香港大學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