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起示威行動開始,港鐵一直以忍讓態度,並盡量維持列車正常運作。另外,對阻止列車關門的示威者也保持忍讓,盡量勸喻。
但踏入8月,隨著示威行動不斷升級,示威者越來越激進,各方面亦有不同反應,有人認為示威者「炒散」,每個地區擾攘短時間後,又去另一區搞事,主要便是通過搭地鐵,似乎地鐵變為一種助長他們「炒散」的交通工具,港鐡甚至乎被埋怨放走示威者。而當示威者衝入地鐵站逃走時,曾經有速龍小隊追入地鐵站作出拘捕行動,由於始終有其他市民在場,令警方拘捕行動有相當多制肘,例如在狹窄的扶手梯上作出拘捕,警察會被指用過分暴力,推人落扶手梯,弄傷示威者,亦令在旁的一般市民受驚,而警察通常照例又被指責。
最近,示威者變本加厲,已多次進入不同地鐵站進行破壞,打爛攝錄機及入閘機,衝入控制室搗亂及打爛玻璃,噴滅火筒,開消防水喉放水,種種行為已到了難以容忍的地步。
8月23日,港鐵成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妨礙或干擾根據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定義為鐵路的正常使用及運作、損壞該鐵路任何車站內的任何財物、及於該鐵路任何車站內使用任何威脅性的語言、鬧事或行為不檢。任何人士忽視遵守或遵照該禁制令,可能會被控以藐視法庭,並可能會處以監禁或罰款。8月30日,該禁制令獲延期,並將維持有效直至審訊或另作命令。
自從港鐵獲得法庭禁制令後,策略亦明顯改變,首先、在預計的示威區,索性將該些地鐵站關閉,令示威者不能快速遊走。第二、對於阻礙列車服務的示威者,亦會積極阻止,兼馬上報警,讓防暴警察或速龍小隊制服或拘捕示威者。
港鐵職員積極執法。
近日,原來連港鐵職員也不再容忍了,嚴格執行「香港鐵路附例」。在網上流傳的視頻所見,數個港鐵職員,在入閘口拒絕其中一個示威者進入,示威者破口大罵,並表示自己是否來搭地鐵都唔得?並以粗言穢語辱罵港鐵職員。港鐵職員就按港鐵附例,要求示威者交出身分證檢驗,示威者拒絕就報警。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II)部,侵入和損壞鐵路處所,3.(1)港鐵公司保留在任何時間拒絕允許任何人進入鐵路處所或其任何部份的權利。而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IV)部,28H: 粗言穢語(1)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a)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
所以根據香港鐵路附例,港鐵職員是絕對有權去制止示威者的不合附例的行為。今次地鐡確實是硬起來了,對付激進示威者,嚴正執法,減少違法示威阻礙港鐵運作。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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