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前港府官員的評論,惹起了內地環球網的注意。香港街頭一些示威分子跑去英國大使館乃至美國大使館門前,希望英美兩國政府「收留」香港人的場景,惹起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Mike Rowse)的不滿,盧維思曾是香港回歸以來首位加入中國籍的英裔港府高官,現已退休。
盧維思在《南華早報》上撰寫了一篇諷刺這些極端分子的文章,標題是「或許英國和美國會來救香港,就如豬也可能會飛一樣」。引來環球網轉載。
盧維思在《南華早報》的評論文章。
在這篇文章的開頭,盧維思先是講了一下過去一段時間裡香港街頭上演各種極具魔幻主義色彩的事情,比如一名港府的前官員居然跑去美國要求美國制裁香港(相信是指陳方安生),又比如香港一些所謂的高知人群居然會認為香港有一天能獨立。
但在盧維思看起來,最魔幻荒謬的事情莫過於一些街頭的極端分子會跑去英國和美國大使館門口遊行,乞求這兩國政府的收留。盧維思分析了為什麼英國不可能去接收這些極端分子的原因,指出從上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英國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就可以看出,英國當時就不打算讓包括香港在內的殖民地的人獲得在英國的居留權,所以英國政府才搞出來了「英國海外公民」(BNO)這種護照。
盧維思還指出英國目前當政的保守黨在移民政策的制定上一直也有種族主義的傾向,而「反移民」更是如今驅使英國走向「脫歐」的其中一種情緒。
所以,盧維思認為指望英國會突然修改移民政策,將這些極端分子都接納過去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2007年時人民日報海外版對盧維思的介紹。
盧維思又指責了那些選擇跑到美國大使館門前求美國收留的極端分子,稱這些揮舞著支持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標語,甚至希望他2020年能連任的人極度「不要臉」。
盧維思的理由也很簡單,特朗普本身就是一個排斥移民的人,看看他在美國墨西哥邊境修的那道高牆!
盧維思說,雖然特朗普現在也在關注香港,但那只是出於打壓中國的目的。他諷刺說,「只有腦洞開得太大的人」才會認為特朗普會突然打開美國的大門接納這群香港的極端分子。
最後,曾在1974年到2008年間在港府任職、曾任香港投資推廣署署長,並在1997年香港回歸之後自願加入中國國籍的盧維思表示,香港街頭這些極端分子應該放棄不切實際的幻想,外國政府不會是他們的「救世主」。
他說,香港永遠會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香港的基本法才會帶來香港人真正想要的東西。所以,他認為香港人應該腳踏實地地維護基本法,發展基本法,並和北京這個香港人真正的首都搞好關係——而不是華盛頓、倫敦或是柏林、渥太華、坎培拉,這樣香港的未來才有保障。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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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中表現相當活躍的連登仔,又有呼籲將活動「究極升級」,有的說在駐軍軍營周圍「搞派對」,並在社交平台傳播相應的海報,提出「包圍共軍總部,真正解放香港」,類似提議近日已多次出現。
在三個多月的連續示威活動中,「勇武派」的手法日益激烈,從靜坐、遊行,到阻礙交通、破壞地鐵設施、干擾機場運營,再到衝擊立法會、中聯辦,燒國旗塗國徽。此番「賊佬試沙煲」的言論,是否會進一步提高衝突烈度、波及駐軍軍營,令人擔憂。
有大狀詳細研究《駐軍法》和《公安條例》等法例,發現搞駐軍基地有嚴重的法律後果,計劃搞事者可能懵然不知。
駐軍的軍事設施是其履行香港防務職責的重要物質基礎,受到《駐軍法》和《公安條例》《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等眾多香港法律的嚴格保護。根據《駐軍法》第十二條,香港駐軍以外的人員,不得進入軍事禁區。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公安條例》指出,任何人如非根據許可證進入或離開禁區,即屬犯罪,可判監禁2年。而《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亦明確指出,任何人如未獲授權而進入受保護地方,並在特派守衛或警隊人員要求他離開該地方的緊接範圍時沒有離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監禁6個月。
另外包圍軍營當有還會觸犯多條罪行,例如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暴動罪、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及刑事毀壞罪。視乎嚴重程度,部份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更重要的是解放軍自行可以出手制止甚至逮捕擅闖者。《駐軍法》第12條列明,「軍事禁區的警衛人員有權依法制止擅自進入軍事禁區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行為」。《公安條例》第39條指出,解放軍警衛人員可以逮捕未經授權而企圖進入禁區或在禁區內實施犯罪的人,「並可為此目的而使用所需的武力」。《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第5條亦明確,解放軍官兵作為受保護地方的特派守衛時,「如有必要,可使用合理武力」。就駐港部隊而言,從其近幾年組織的公開演習和對外釋放的宣傳片來看,軍方所掌握的武力手段明顯強於警方。
更需指出的是,若解放軍出手,被捕者歸軍事法庭審訊。解放軍與本地警察不同,《駐軍法》有專章規定軍人司法管轄權,當中訂明涉及駐港部隊官兵執行職務行為的刑事案件,軍方人員由軍事司法機關管轄。若針對駐軍提「獨立調查委員會」或類似「七警案」調查,在法律上是沒有理據的。
平情而論,在法治的香港社會裡,擅闖私人領地尚且要負民事和刑事的責任,闖入駐軍軍營後果可能更嚴重。在世界各國,強闖軍營也都是極為嚴重的罪行。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就說過,軍營附近是禁區,踏入禁區就觸犯了法例。在外國如果有人擅闖或接近,一般會開槍。如葉太所言,開槍是軍隊處置擅闖軍營案件的通用做法,擅闖者輕則被警告逼停,重則被當場擊斃。
2013年,埃及示威者衝擊軍營,被視為恐怖襲擊而遭到軍方掃射,數人死亡。2017年,一名男子開車沖進英國米爾登霍爾美軍空軍基地,美軍出動大批士兵並數次開槍,最後逮捕該男子。另外,美國內華達州沙漠的「51區」一直被傳是軍方囚禁及研究外星人的監獄,有網民號召今年9月,集體衝入51區。無論該衝擊軍事禁區的計畫是否付諸實踐,美軍都立即發出了嚴正警告,多次強調對擅闖者不排除進行致命打擊。美空軍發言人就表示:他們會阻止任何試圖進入美軍訓練基地的人。
至於香港的情況,1997年6月30日前,香港英軍軍營前都立著一塊3米×4米的大型警告牌,警告不能進入軍事禁區,如果違反,就會受到警告甚至槍擊。曾經有喝醉酒的人路過金鐘軍營門口鬧事,英軍哨兵即對其又打又罵驅離軍營。駐港解放軍號稱愛港親民,但畢竟是一個武裝集團,在維護自身軍事利益安全上與世界各國軍隊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當然,鼓動衝擊駐軍軍營的行為,很可能是有人事先經過精心策劃的試探性舉動。但這種試探是很危險的,很可能引發不可預測的後果,甚至超出策劃者的本來想像。而追隨去犯法的群眾, 就更加愚不可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