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近日去美國出席國會會議,風頭大盛,又經常借美國去恐嚇本地官員,之前已將18區選舉主任的名單交給美國,話如果任何人夠膽DQ佢參選,就叫美國幫手制裁他們。
黃之鋒的帖子。
最新一招是轉發將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起底的網上帖子,指謝的女兒在某名校就讀,又指謝太每年暑假都會去美國坐移民監,已有綠卡,而謝太亦有弟弟在美國。
黃之鋒更留言話:「收到,已經同左華盛頓嗰邊講,希望鼓勵謝振中全家世世代代留喺大灣區,做個勇敢的中國人。」暗示叫美國制裁謝振中。
黃之鋒轉發披露謝振中家人資料,不知資料是否真確。若是堅料,禍及家人,針對子女,這種行為不合道德,相當卑劣。
高人話,香港政客越來越爛,在下周的中美貿易戰談判前夕,還借美國人恐嚇自己人,其實只是美國人的一隻用完即棄的棋子,認真可憐。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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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國慶暴亂中,荃灣大河道發生鳴槍傷人事件,警察在危急關頭,在同袍受襲及感覺生命受威脅,經警告無效及仍被施襲的情況下,鳴槍一響成功制止暴力襲擊。
受槍傷的暴力示威者是一名就讀荃灣公立何傳耀中學的曾姓學生,當時有15名示威者正在追擊一名持長盾牌的警員。從網上流傳影片中所見,曾姓學生曾經拿起地上磚頭,擲向警察,其後則換上鐵通施襲,即使警員已跌倒在地上,仍然沒有停手,而同時間有其他暴力示威者手持鐵鎚、士巴拿及削尖的鐵枝,向同一名警員襲擊。趕到支援的警員先施放催淚氣體,然後持槍警吿,倒地的同袍仍然繼續被施襲,而曾姓的暴徒改為向持槍支援的警員以鐵通施襲,打中其右手後,便被警員開槍擊中左胸後倒地。
學生中槍的一刻。
事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而何傳耀中學的校友及學生昨日回學校聲援,獲校長及副校長主動邀請入校內商談,事後何傳耀中學的校友表示,和校長及副校長的商談並無結果,並對校長沒有表態譴責政府及警方開槍,表示不滿。
朋友傳了一條片給筆者,是副校長和校友的談話內容,節錄如下:
副校長:「中國和香港的關係就像母子⋯⋯(校友及學生非常鼓噪,打斷話題,不斷大聲叫囂),如果父母做得好錯,譬如你哋講嘅元朗事件,仔女是否便可以在家打爛晒啲嘢?」
有學生搶咪問:「咁你教我地點做?」
副校長:「我個人認為遊行才是出路。」
校友及學生馬上此起彼落叫囂道:「都唔知試過幾多次遊行啦!」
副校長:「暴力係解決唔到問題嘅,我亦都好擔心學生安全。」
校友及學生:「我想係你身上學習,因為我哋係呢度嘅學生。」
副校長:「我真心想同大家講,我知道我宜家講嘅嘢你哋全部唔啱聽,但暴力真係解決唔到問題。我哋要保護學校嘅學生,我想佢哋安全。呢啲暴力事件會影響學生嘅情緒,我哋宜家有學生受咗傷,我哋好擔心,咁係咪代表佢做嘅嘢一定正確呢,唔係過喎。如果喺屋企父母做得唔好,仔女是否就可以在家打爛晒啲嘢?自毀?還是應該去搵人幫手?」
校友及同學齊問:「咁點樣解決到問題啊?」
台下一同學聲嘶力竭大聲喝道:「第一、如果呢個係屋企,你阿爸阿媽用棍打你、用槍射你,呢啲就係家暴。依家啲法例無一條可以控告呢啲人渣!第二、唔好同我講和平遊行,有用咩?」
校長及兩位副校啞口無言,在同學及校友一片掌聲中結束。
睇完呢段片之後,覺得啲學生嘅觀點表面上好似好有理,但係諗深一層,和平遊行是否完全無用?不是。此次示威最主要的訴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已經實現了,其他訴求政府其實亦已經回應,例如暴力示威者犯了罪不應特赦。
至於同學提到,如果一個家的孩子被父母用棍打及用槍射,便不會認這個父母。那就要看看為什麼父母會這樣做,因為是子女先毀爛家裏的東西,再用磚頭、鐵鎚、鐵通、士巴拿及削尖的鐵枝,襲擊父母,父母又可以怎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