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期的暴力越來越嚴重的一個原因,就是黑衣暴徒蒙面,借以逃避法律制裁。這些人平時不夠膽做的,蒙面後放肆去做。暴徒以為蒙面就可為所欲為,警方事後也難以追究。連平時乖乖的學生,蒙面後都變身暴徒,日前因襲警而被警員槍傷的18歲中學生,便是典型的例子。

但一旦面罩被除,暴徒馬上麻鷹變鵪鶉,除下面罩是馴服暴徒的最佳武器。因此,在現在的非常時期,立法禁止在遊行示威、公眾集會蒙面是必須的,可有效防止示威者作出過激的違法暴力行為,減低警民衝突的機會,大大減低公眾受傷害的機會。立法完全無損奉公守法市民的遊行集會示威權利,反而確保市民在和平理性的環境下進行示威活動,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

香港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支持禁止蒙面法,認為這是阻止暴徒肆無忌憚地犯罪的重要一步。他指禁蒙面法是廣受承認用以應對示威者的法律,歐洲多國亦有制訂,且本港的《禁蒙面法》刑罰相當仁慈,若仍未能遏止暴力,未來可考慮增加刑罰。

江樂士形容,香港警方過去四個月來面對着非常困難的局面,傳統的執法未能經常成功制止搞事分子,因此支持制訂《禁蒙面法》,是朝着正確方向,阻止示威者在街上肆無忌憚地犯罪的重要一步。

江樂士舉例指,很多歐洲國家,如德國、意大利、奧地利等,均設禁蒙面法,以應對尤其是有機會演變成暴力的示威,做法廣獲認同及有效用。禁蒙面法在外地雖曾受到法律挑戰,不過法院支持禁蒙面法的合法性,認為是對市民權利的合理限制。

其實,我們都知道,公民的大部分權利並非絕對,面對無盡的暴力、攻擊警員、肆意破壞公物及恐嚇店主等行為,應採取任何可行的措施阻止。

我們希望社會各方面配合,制止暴徒的暴行,使香港恢復法治與秩序。

張偉強  工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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