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在今次區議會選舉大獲全勝,在18個區議會中,可以取得17區過半數議席,有望全取推選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117個區議會界別議席。不過,有政界人士認為,原屬區議會界別的建制派選委落選之後,失去區議員身份,便不能再做選委,要重新補選。
是次選舉建制派只取得59個議席,換言之,原有選委的117席,估計大部分失去區議員身份,便要重新補選,可謂工程浩大。萬一行政長官因種種原因要改選,建制派選委數目大跌,更會影響賽果。
然而,有熟悉法律的政界高人否定此一說法,説按照《基本法》附件一的規定,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5年,在2005年行政長官補選中,也有批評,部分選委的身份,已跟參選時不同,但當年曾蔭權參加補選,也是由原本選董建華的選委會出任選委,沒有重新選過新的選委。
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3條(1B)及(1C)規定,除非有其他原因辭任區議員,若只是因為任期屆滿,不當作辭任,也毋須宣布出缺。同時,他們只能出任一個界別的選委,只是當他們同時成為其他界別的當然委員時,如立法會或者港區人大等,其原有的席位,便要進行補選。當然委員逝世也要進行補選。
相關的情況曾出現在2002年選委會功能界別分組補選,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劉炳章及法律界余若薇成為立法會議員,即時辭任相關界別的選委席位;金融界的梁錦松任職財政司司長,亦辭去選委;鄉議局界別也有人逝世亦要進行補選。
類似情況也曾出現於2005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當年便有33個議席要進行補選。不過,除了這兩年之外,暫時便未嘗出現過補選。
行政長官選舉將於2022年舉行,屆時便會重新選出新一屆的選委會成員。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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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結束的區議會選舉,反對派大獲全勝,以接近9比1姿態,成功奪得建制派的大量議席,不過,以票數比例計算,反對派取得58%選票,反對派近42%,仍維持過去約64之比,情況未至於看議席那樣一面倒。
今次區選有71.2%的超高投票率。
今次區議會選舉打破歷史紀錄,投票率超過71.2%,共有294萬人投票。賽前雙方仍有對選舉抱有期盼,反對派認為在5個多月的反修例事件,有助他們取得更多選票,而建制抱著反暴力和地區實務,希望未至於出現流失大量議席的滑鐵盧。
結果是建制派大敗,在區議會全數452席中,反對派暫得385席,較上屆多取逾200席;而建制派則只取得58席,較上屆減少逾200席,有8席是其他人士取得。反對派和建制派獲得議席的比例接近9比1。
不少人擔心,建制派在今次區選的滑鐵盧,會在明年立法會選舉重現。不過,在兩者選舉方法不同之下,除了立法會有大量功能組別議席之外,即使直選的方式亦不同,預計建制派未至於再度大潰敗,不會重現取得4成選票只得1成議席的局面。
根據香港特區區議會的選舉制度,是把全港分為18區,再分為452個議席,每個議席是在一個小區內,一區一個位,透過單議席單票制選出區議員,以簡單多數制,得票最多便勝出。換言之,假設得票剛好51%,當選取得1個議席,亦等如全取100%議席。所以建制派今次有近42%得票,只取得12.8%議席。
而立法會選舉分為地區直選及功能團體兩大組別。若以直選論,地區直選分5個大區,每區有多個議席,候選人以名單參選,按該區議席數目,除以當區總投票數,得到特定票數,那一個名單到達此數目便可以先得一個議席,當選名單扣除上述特定票數,餘下票數再和其他未有當選人的名單票數比較,再以多數票者勝出,直至達到該區可得議席為止。此制度本質上是一種比例代表制。
換言之,在立法會地區直選方面,假設明年投票數字與區議會今次選舉相若,建制派所得的直選議席,可能比2016年再丟失1至3席,而不是像區選那樣大面失位。
但在功能組別方面, 建制派會先失一個區議員選出的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而以個人票作為投票方式的功能組別,如今仍是建制派取得位置的分別是工程界和在補選時重奪的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若以如今區議會選舉結果觀之,兩個議席都極高危。
在此形勢之下,若和2016年9月的選舉結果比較(即未DQ議員之前),建制可能失去2個功能組別議席,再在直選失去1至3席。2016年選舉後有29個反對派,40個建制派,1個其他。若以悲觀情景計,建制派失5席到35席,反對派加5席到34席,兩者已相當接近了,建制派隨時跌到半數邊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