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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劃區域為澳門限價供房

博客文章

珠海劃區域為澳門限價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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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劃區域為澳門限價供房

2019年12月18日 07:33 最後更新:07:35

我們專業聯會同事曾經提議在深圳劃一塊區域,建造房屋給香港居民居住, 因為在香港增加土地供應非常困難。 現在這個計劃,用在了澳門居民身上,以幫助澳門居民。

據南方日報12月16日報道,廣東珠海市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楊川在「橫琴新區10周年」新聞發佈會表示,珠澳正共同推進佔地面積約18萬平方米的澳門新街坊項目,即將啟動土地出讓程序,預計將可限價提供3800套住房,爭取實現入住的澳門居民可直接享受澳門的教育、醫療等社會福利。

楊川表示,琴澳雙方正持續溝通,已開了三次兩方專責小組會議,對用地的選擇及未來開發的細節基本達成多項共識,用地周邊道路配套已經完成,即將啟動土地出讓程序。3800套住房的享受對像一定是澳門居民,同時可能會設立其他條件,如在內地是否有房產、在澳門有多少房產等,這個資格將由澳門政府來制訂。

他補充,當購買一手住房的澳門居民要轉讓時,仍然必須賣給澳門居民,因此無論一手還是二手都由澳門居民來享受這個福利。至於住房項目的招拍掛方案,目前初步思路是採用澳門公營機構參與項目的掛牌招標,開發主體由公營機構在橫琴設立專門的項目主體承擔開發任務。

楊川透露,正在爭取國家支持,實現入住的澳門居民可直接享受澳門的教育、醫療等社會福利。未來「澳門新街坊」將提供澳門標準的公共服務,如幼兒園、小學、診所、養老中心等,由澳門政府指定的機構營運,整個保障體系都是澳門標準。

在香港策動暴亂的人或者進行暴動暴亂的人,絕大多數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或者相當部分人被洗了腦,是自暴自棄。他們絕大多數人另一方面又狂妄地以為自己獨一無二, 有美國英國等等政客為他們撐腰,希望國家屈服在他們的意志底下。只可惜中國連美國都毫不畏懼,堅守底線。特朗普也反口不要全面貿易協議,妥協之下,與中國簽定第一階段協議。

所以那些策動暴亂或進行暴亂的人,只會搞亂香港,損害香港的前途。而其他方面 ,如深圳澳門以及中國其他地方,會按照自己的議程不斷向前發展,香港自我邊緣化,非常令人可惜!

現在國家鼓勵澳門產業多元化,並從政策措施方面著手推動這方面的發展。譬如,幫助澳門金融業的發展,發展人民幣離岸服務 ,變相地令澳門區域擴大化....,,這些都是為了分散香港的風險,避免香港因暴亂而損失國家利益。因此將香港的職能逐步分散到其他區域,這是一個安全的做法,但這值得香港市民反省。

盧 授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立法會議員建測規園業界代表謝偉銓先生,於12月10號晚,安排了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先生與業界朋友對話的話動。

席間,劉局長與康文署副署長及民政事務處副處長,向業界朋友簡單介紹了近期民政事務局的工作,亦分享了來年的計劃與展望。同時間,業界朋友亦有向局長提出不少建設性的意見,以及對近期民政事務局的工作作出評價。

筆者在聽取了不少業界朋友的反映後,向劉局長提問了一個現實情況:

以往,香港的房地產發展一直採用恆之有效的政府審批程序。在發展大綱申請,又或是一些比較大型的臨時交通運輸安排計劃,在政府既定的審批過程中,都有一個環節,就是經由民政事務署向有關區域的區議會收集民間意見(Local Comments),經由民政事務署向有關專業部門,例如規劃署等,再間接向有關項目發展的申請人反映。在既定時間內,經過幾番咨詢、設計修改等,有關設計方案得到政府專業部門審批後,設計方案便是全面落實,發展項目便會全速前進,以求在最短時間內竣工及推出市場,以解香港房屋供應短缺之急。

但近多個月以來,有部份業界朋友反映,他們的發展項目在過程中不斷經由政府專業部門收到有關區議會議員的意見。意見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有建設性的意見可更加提升發展項目的相關設計,更切合市場所需,是良好的。可是,問題在於有關政府部門是已經批准設計方案,但當在收到新的當區區議員意見後,卻似乎忽略了程序公義,似乎忽略了有關政府部門已對設計方案發出批准的事實,而要求有關發展項目處理新的要求、意見,令整個發展項目的時間表延長。

意見可以是沒止境的,但已做好的地基工程、以灌下的結構石屎,卻並不是可以輕易隨時隨意變形、更改。

問題絕對不在於區議會,因為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當區市民的意見,是區議會議員的工作。

但是,有所謂程序公義。既然有關政府專業部門似乎已改變了過去既定的發展審批程序,以接受政治現實為其中一項專業考慮審批因素,而區議會又是民政事務局體系所需要協調的一個架構,既然如此,那麼,當部份房地產發展在幾年後證實受地區政治問題所影響而延遲,未能在土地契約要求入伙日期(Building Covenant)之前完成而導致面對地政總署的罰款,有關發展商可否以地區政治因素為理由,向地政總署申請延期寬限呢?地政總署於政府內部的資訊過程中,民政事務署就有關申請理由又會否向地政總署提供一個持平、公道的意見呢?

席間,劉局長未能即時作出什麼具體承諾,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劉局長回應筆者會作內部研究。

這個題目雖然今天仍未形成一個問題,但三至五年後,當不斷有房地產發展因為政治問題而未能於土地契約時限內竣工,而面臨地政總署罰款時,那將會是一個業界的問題。當要面對數以千萬甚至更多的罰款時,恐怕部份精打細算的發展商是不會輕易妥協的呢......

這將會是一個政府內部跨部門的議題,希望特區政府早作準備、研究,別對將會發生的問題視而不見。

葉思進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