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周日有打正旗號搞港獨的集會,中央自然週身唔聚財,令人想到23條立法的問題。
集會打出各種港獨旗號。AP圖片
前中聯辦法律部部長、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在北京出席《環球時報》年會時表示,香港就基本法23條立法是勢在必行,特區政府應承擔第一責任。
王振民。環球時報微博圖片。
王振民認為,香港修例風波之後一個共識是,香港國家安全問題必須要提上日程,就基本法23條立法越來越成為勢在必行的一件事情。
王振民表示,要對23條立法進行具體分析,香港本地法律有規定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5種行為,所以不能說23條立法是完全的空白,對於這些行為應首先強調執法。(他指的是叛國、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等已立法行為。)
王振民指出,至於另外兩種行為,現在有很強烈的呼聲,基本法23條把立法權給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以特區應承擔第一責任,應把立法補上去。他續指,中央政府也有責任,大家一起想辦法,誰也跑不了。
王振民提到的兩種未立法罪行,應是指分裂國家,以及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及香港的政治性組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
法律界人士話,針對港獨,主要是分裂國家的罪名,但香港只有叛國或煽動判亂罪,不如內地直接有分裂國家的罪名。早幾年內地針對台獨,特別立了反分裂法。所以23條立法,焦點中的焦點,是分裂國家的罪行。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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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O記」繼續調查前晚大埔發生的槍擊及起出重型軍火案,被捕18歲青年蘇X軒涉嫌與近期連串真槍炸彈案有關,疑是激進組織「屠龍小隊」成員,聲言要殺警。他早於去年大除夕另涉軍火案被捕,卻獲准保釋,因沒有按時報到而被通緝。
蘇X軒前日配備隱閉式槍袋外出,探員跟蹤半日拉人時,有人突拔槍轟警,幸警察及時合力制服,與疑犯同行的是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馬上逃離現場,現時被警方通緝。
蘇X軒和鍾雪瑩都曾經出入法庭。蘇X軒涉藏槍卻被法庭容許保釋外出,而涉案在逃的鍾雪瑩為「本民前」成員,亦是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前女助理,去年2月,她涉嫌藏毒被捕。
鍾雪瑩當日獲判無罪。
當日警方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展開反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大埔一間汀角路村屋,在屋內檢獲約3克大麻花、37粒大麻膠囊、兩支大麻油,以及少量大麻種子,警方以涉嫌藏毒拘捕當時在屋內的鍾雪瑩。
但到開庭時,鍾雪瑩的辯護策略是「賴老公」。鍾雪瑩的丈夫林冠亨以辯方證人作供,自揭有吸食大麻的習慣,聲稱涉案的草狀大麻和工具是屬於他。
最後裁判官以控方無法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鍾雪瑩知悉或控制涉案毒品,因此裁定她無罪。
其實用一般常識判斷,即使老公吸毒,毒品藏在屋內,老婆會唔知嗎? 但法官照樣放人。
鍾雪瑩來自「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成員經常和毒品扯上關係。今年8月1日,警方突擊搜查火炭喜利佳工業大廈一個單位,拘捕7男1女,單位內發現兩把弓、6枝箭、一個已製成的懷疑汽油彈、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及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警方以他們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或分發含有大麻成分的精油」。被捕者中,除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外,另外7人都是「本民前」成員。
法庭鬆手,危險人物拉完又放,毒品和重武器就禁而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