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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對大陸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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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對大陸的依賴

2020年01月15日 05:37 最後更新:05:40

台灣最近15年貨品貿易的出口表現,若以五年為一期分為2003-08、2008-13、2013-18三期,則三期的出口年均成長率分別為10.6%、3.7%和1.8%,貨品出口年均成長率已經由11%崩跌式地急速滑落到2%,也讓5%左右的經濟成長率跌落到掙扎徘徊在2-3%之間;過去台灣引以為傲的貿易出口動能幾乎完全消失。

與上面不斷在整體上萎縮的情況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台灣與大陸之間的貿易情況 卻不斷在增長: 2018年1-12月,大陸與台灣貿易額為2262.4億美元,同比上升13.2%。其中,台對大陸出口1775.98億美元,同比上升13.9%;大陸對台貿易逆差1289.51億美元。大陸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和貿易順差來源地。由此可見台灣經濟對大陸的依存情況。

台灣經濟對中國大陸的依賴多大?所有數據都指向依賴程度第一名。台灣經濟GDP(國內生產毛額)構成中,出口占60%左右,是台灣的經濟命脈,偏是出口有40%是靠中國大陸(含香港)市場,去年的數字是41.2%;排第2名的市場是東盟,但去年只是17.3%,而東盟包括10個國家。而台灣与美國貨品貿易總額2018年有760億美元,僅較2017年增長1.8%,台灣順差僅150億美元左右,只佔對大陸順差的11.6%.

我們不妨再看看台灣其他方面的經濟情況:

台灣產業方面,有台積電、大立光等少數企業支撐高科技電子和光學產業,上面的高科技電子業可謂一枝獨秀。但台灣的傳統產業因出口困難,因近年經濟成長慢、消費力薄弱而委靡不振,幾乎是百業蕭條的慘狀,連帶薪資也難以上升,醞釀出仇富和世代怨懟的社會氛圍,也造成政府難以對軍公教等公務員調薪、優秀人才陸續從公部門流失,未來政策規劃品質堪憂等負面效果。產業發展不均,也造成所得分配惡化,衍生政治和社會問題。 由此可見,如果沒有對大陸的出口1700多億美元貨物,台灣經濟的狀況將不可想像。

台灣人口方面,在老化、少子化,要鼓勵生育就必須提供生育和養育上的足夠誘因,但台政府財政極弱,真債嚴重。 這使台灣成長的動力進一步減弱。

在教育方面,產業需求和學校教育之間的落差仍然巨大,企業抱怨找不到可以勝任的勞工,勞工則抱怨企業不提供適當的待遇,而且青年的失業率偏高,加上畢業時多數已背負了沈重學貸,繳交利息都有困難。政府試圖鼓勵青年創業,但多數創業面臨技術、資金、市場、競爭等問題,通常熬不過幾年就紛紛夭折、退出市場。

在能源政策方面,“核四”確定不會重啟,蔡政府雖然全力沖刺綠電,但調整期間必須大量依賴火力發電,讓中部乃至其他地區的空氣品質持續惡化,將導致火力電廠鄰近縣市抗拒,產生中央和地方愈來愈強烈的對立。而且台電公司恐怕無法長期補貼虧損,電費勢必上漲,民眾是否能夠承擔漲價後果,也是對政府的巨大考驗。

上述台灣各方面的困境,幾乎難以解決。台灣由上世紀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最富裕的地方,普選二十多年後,變成負債累累,政府能力非常有限。台灣唯一的生機是每年對大陸的巨大出口帶來的貿易順差,這是台灣經濟的活水。蔡英文千方百計想減少在經濟上對大陸的依賴,但是成效非常微弱,因為兩岸同文同種,有天然的密切關係,這是台灣與東南亞、與美國所不可以比的。 因此, 台灣對大陸的這種依賴程度,基本上可以說台灣與大陸實際上已經統一, 只不過形式上依然分裂,好似兩人已經同居,沒有領結婚證一樣。

可想而知,如果未來四年蔡英文進一步破壞兩岸關係,台灣的經濟只會進一步惡化,台灣的實力只會越來越弱,形式上的統一只會越來越近。

盧 授  建築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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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須嚴守中立原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日前披露,截至去年底,共有四十一名公務員涉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當中三十一人已被停職處理,餘下個案則在積極跟進之中。

香港回歸後五十年不變,原有公務員全班過渡,公務員政治中立制度也沒有改變。特區政府的高官問責制,由局長負政治責任,其一就是要確保公務員政治中立。但無論是上次佔中事件還是今次修例風波,都有公務員公然違背政治中立原則,高調表達政治立場,有的更參與反政府暴力活動。

羅智光表示將被捕公務員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又強調違法公務員只佔少數,不應抹殺其他公務員的努力。他重申,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不會縱容姑息。

一些政客攻擊停職處分是有罪推定,這是基於其不問是非,只問顏色的一貫立場。事實上違紀是另一回事,公務員身份特別,納稅人對之有更高的要求,無可厚非。如果一個犯罪嫌疑人繼續履行公職,繼續接觸政府機密文件,那才無規無矩。舉個例子,一個詛咒警員死於非命的官校老師,不可能公平地對待警員的子女,將他們停職或調離崗位,正確不過。所以說,公務員既要守法,還要合乎道德規範,否則就要受處分,這同司法系統的有罪推定是兩回事。

眾所周知,公務員守則對公務員效忠政府及基本法有明晰要求,任何人報考加入公務員隊伍之前已對此明瞭。何況修例風波爆發後,政府一再發通知,明確要求公務員不得參與非法集會,否則祭以紀律處分。

我們已知道有公務員參與非法活動,甚至訴諸暴力,被捕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在法庭判決之前,政府將之停職處理,合情合理合法。他們實乃明知故犯,被停職處理是自取其咎。

黑色暴亂反映出香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 特區政府應該推出各種措施,逐步解決這些問題。首先,公務員中立問題必須得到正視,違規者必須得到應有的處分,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因為其身不正,必難以完成使命。

楊倩文  律師
何少唐  港大法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