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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力量籲選民登記 李梓敬「行埋」

公民力量籲選民登記 李梓敬「行埋」

公民力量籲選民登記 李梓敬「行埋」

2020年03月29日 10:28 最後更新:10:29

公民力量會派員大搞24小時選民登記熱綫解答疑難。

為參加新民黨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初選,同該黨現任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爭位,李梓敬已退出自由黨,昨日更同早與新民黨結盟的公民力量「行埋」,齊齊呼籲未登記的市民在5月初限期前盡快登記做選民,公民力量更會派員大搞24小時選民登記熱綫解答疑難,並在新界東設選民登記站及上門協助市民登記。

李梓敬。資料圖片

李梓敬。資料圖片

李梓敬在現場自然成為焦點,有人搵佢影相,同佢在初選鬥一番的公民力量發言人林宇星及社區主任陳志豪亦同場。李梓敬話,他已入紙申請加入公民力量,成為公民力量準成員,希望同兄弟姐妹努力做好地區工作達成目標。他又指要「救香港」,應打好文宣戰,更鼓勵更多人登記做選民,因為選民在立法會的一票足以決定香港未來的路向。

李梓敬在現場自然成為焦點。

李梓敬在現場自然成為焦點。

李梓敬係咪有機會再上一層樓無人知,但令到自由黨黨魁鍾國斌唔高興就唔使問,李梓敬回應說,感激過往自己曾參與的團體的栽培。

一名61歲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被告馬惠鈴,報稱家庭主婦。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不要投票。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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