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就事件與警方一直保持緊密聯繫。
入境處指,近日收到多宗涉及訛稱入境處人員的電話騙案。有騙案的受害者指,曾收到訛稱入境處人員的預錄語音來電,指其將被限制出入境,及後並將通話轉駁至訛稱為境外執法機關的人員,要求接聽人提供個人資料、銀行戶口及密碼等敏感資料。對此,入境處十分關注有關情況,並就事件與警方一直保持緊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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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發言人提醒市民,入境處不會以預錄語音形式致電市民,更不會將電話轉駁至境外機關,亦不會要求接聽人提供銀行戶口及密碼等資料。
入境處。資料圖片
入境處呼籲,市民如懷疑有關來電是騙案,應立即向警方舉報。 而若接獲有關的可疑來電,必須保持警惕,查證來電者的身分,切勿隨意向他人透露其個人資料。如有疑問,可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或發送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與入境處人員聯絡。
入境處本月22至28日在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裝修單位及商場等,共拘捕22名懷疑非法勞工及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入境處拘捕懷疑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入境處的「曙光行動」、「促進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中,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7男5女,年齡介乎26至59歲。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4男1女,年齡介乎35至52歲。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強調,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入境處拘捕懷疑非法勞工。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