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北京市朝陽區百環花園小區樓下停放的兩輛私家車突然起火,火勢十分兇猛,滾滾濃煙揚起幾十米高,但第一時間趕到的消防車卻被小區過道兩側的私家車擋住了去路,消防通道打不開,消防員只能在車樓之間接了三十多米長的水帶救火。
消防通道被占、影響滅火救援的事件時有發生,每每觀之總讓人揪心異常。
相關統計顯示,全國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況;近10年的群死群傷火災中,約半數是因為消防通道阻塞,使火情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控制。
這些數據,足以警示佔用消防通道的可怕後果。正如此次失火小區居民所言,「好在是室外著火,如果是高層起火的話,消防車進不來,更沒得救了。」
給消防通道添堵,就是給公共安全添堵,但在一些人眼中,自己方便最重要,他人生命與我無關。而且違法成本低,執法部門缺乏有效管理,更讓不少車主敢於「以身試法」。
警告和數額有限的罰款,只會讓他們對生命和法律缺乏敬畏;對堵路車輛,相關部門要麼只能勸阻,要麼缺乏執法權、處罰權,一些小區的消防通道幾乎成了「三不管」地帶。「事不關己」的冷漠態度,司空見慣的僥倖心理,以及匱乏的懲戒手段和監管網路,都是這條生命通道上必須清除的現實障礙。
來看,「消防通道被堵」已成為一個高頻詞。避免血的教訓一再上演,及時完善《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勢在必行。
一方面,對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罰出法律意識、規則意識;另一方面,也可研究將堵塞消防通道根據具體情形納入刑法規制,進一步提高懲治違法的震懾力。
與此同時,在物業管理的基礎上,還應更好發揮社區居委會、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治理功能,積極探索綜合治理機制,激活社區自治能力,及時排查消防隱患。
生命安全面前,絕不容「霸道」者恣意妄為。及時反思、清除路障、補上漏洞,生命通道方能護佑我們每一個人。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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