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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不參與立法會選舉 留更多時間為民間組織服務

劉小麗不參與立法會選舉 留更多時間為民間組織服務

劉小麗不參與立法會選舉 留更多時間為民間組織服務

2020年05月08日 09:16 最後更新:09:17

劉小麗推動民間自救。

工黨表示,工黨常委收到黨員劉小麗通知,為預留更多時間為工黨及民間組織服務,她不會參與今屆立法會選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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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黨表示尊重劉小麗的決定。劉小麗正積極參與工黨黨務和公民社會行動,推動民間自救,工黨亦全力支持。

工黨表示,民主派在來屆立法會過半,是爭取民主的每個香港人之共同願景,工黨會繼續與民主派不同政黨及人士連繫協調,務求將建制派踢出議會。

一名61歲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被告馬惠鈴,報稱家庭主婦。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不要投票。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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