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去年11月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並由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美國國務卿將會每年審視香港的自治情況並提交報告,決定是否繼續給予香港特殊地位,包括是否繼續成為獨立關稅區,並授權美國政府可以對侵害香港人權的人實施制裁。法案首份《美國-香港政策法》年度報告,將於今年5月底前公佈。
近日又有人重提要盡快制裁香港,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相關指揮官,列入第一輪制裁名單。
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中)、莫乃光(右)及譚文豪(左)回港後開記者會。
今年3月,7名香港民主派及建制派立法會及行政會議成員應邀訪問美國,原來有一單漏網新聞。
當日訪美的議員包括4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及3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莫乃光及譚文豪,出席在加州舉行的港美交流會,與美國國務院負責亞太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費德瑋、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史墨客,以及多名美國國務院代表會面。
高人話,反對派議員和美國國務院官員時話,他們可以提供資料協助美國制裁香港。但當時美國國務院官員回答說:「我們暫時沒有打算制裁。」令一眾反對派議員有點尷尬。
其實美國國務院官員是官僚,不一定會和總統特朗普那些政客一般,天天喊打喊殺,他們沒有制裁香港的計劃,也是合理。到政客㩒制,官員才會開工。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反對派議員不斷要求美國制裁香港,自動獻身,毫無疑問。
反對派議員回港後,開記者會講述美國制裁香港的條件,就是他們發揮創意、自行演繹的時候。會計界的梁繼昌當時表示,訪美之後對《人權法》的制裁界線「有更深入了解」,認為7-21、8-31等事件都可能符合制裁的要求,將搜集更多證據向美國提交建議制裁的名單。梁繼昌指美國年度報告將涉及認證(certification)的項目,針對香港的高度自治及人權等狀況是否合格。特區政府或北京政府,都會收到一個清楚的信息,究竟未來一年要做些甚麼事情,或者不要做些甚麼事情,才會繼續得到這個認證。如果認證不合格,或會影響獨立關稅區地位。
莫乃光說,法例上面第7條寫明,有3個條件加1個都是可以進行制裁,就是第一、一些非法超越了法例以下的一些疑犯的移交;第二就是無理拘禁;第三就是酷刑;第四就是其他國際人權標準下面,在香港如果發生一些侵害的情況。莫乃光表示,他在一年半前訪問美國時,已向美方提出,可以為香港的人權狀況「劃下紅線」,包括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會否再次大量出現取消(DQ)參選人資格事件等。關於香港人權倒退的問題,第一是取消選舉資格;第二是禁止一些記者入境;第三是政治迫害,包括檢控;第四個是拖延普選;第五個是如果對23條有嚴厲的立法。
反正反對派講什麼也可以,也沒有美國官員會出來澄清的。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