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27日)晚上,有一條警隊一哥鄧炳強的錄音講話在網上流出,指暴徒由週日起打算捲土重來,「但佢哋想做的一切都係注定徒勞無功」。一哥話自己都有跟警察同袍一樣,「上好晒架生,再次全程投入『踏浪者行動』」的工作…..及早介入、果斷執法,策略非常有效。」
其實一哥講話的時候,暴徒雖然仍然在旺角一帶頑抗,但昨日所謂「大三罷」行動,在警隊早有部署嚴打、拘捕300多人之後,示威行動早已宣告全面失敗。
表面上看,昨日的焦點在立法會大樓,因為示威者稱聲是針對立法會表決國歌法而來。但事實上示威者的焦點根本不在立法會,他們在早、午、晚各有重點,早上是計劃堵塞主要隧道癱瘓交通,中午是在中環金鐘灣仔大搞「和你lunch」,晚上則在旺角玩大龍鳯,全日的焦點從來都不在金鐘立法會大樓。
警方相信,暴徒並不是外間想像的那樣自發,他們幕後有人部署,行動有焦點,亦有人做馬前卒去到第一線帶頭發動。警方亦一早收到風,知道重點其實不是立法會,特別在早上示威者是要想堵路阻人返工,就作好戰術部署去回應,部署大軍防止主要交通幹道被慢車堵死,特別是紅磡海隧。
警方早上除了在各地截車搜查之外,在紅磡海隧附近暗中駐有重兵,特別留意有無慢駛的車輛。約早上8時半,有一輛私家車在駛經紅磡海底隧道港島出口時,刻意慢駛,意圖阻塞交通,警察馬上出動截車,拘捕車上2名年齡分別40歲及26歲的男司機及乘客,指控他們涉嫌「危險駕駛」。搜查車輛時更發現該40歲司機藏有鎚仔及眼罩等物品,涉嫌干犯藏有非法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的罪行。警方更拖走涉事車輛。
消息指要留意警方是打算控告「危險駕駛罪」,而非「不小心駕駛罪」,因為不小心駕駛最高罰款只是5000元及監禁6個月;但「危險駕駛罪」罪則重好多,最高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而且除非基於特別理由,干犯危險駕駛罪的人士亦需被取消駕駛資格,初犯者被停牌至少6個月。而司機若故意違反交通規定,即使沒釀成意外,則屬干犯危險駕駛罪,在隧道口玩慢駛好易入罪,警方亦有咁重告咁重。
警方部署好兵力,在隧道區強硬執法,結果成功保住上班時間主要隧道暢通,示威者上午堵路的行動失敗。
至於中午的在中環金鐘灣仔「和你lunch」,警方就採取針對打擊帶頭者和大拘捕的方式打擊。
過去警方只是任由示威者大叫口號,互相唱和,群眾越聚越多。警方明知每個點都有帶頭者先走出來叫口號搞事,昨日中午在中環灣仔銅鑼一帶,警察一見人第一個走出來叫口號,就走埋去警告,警告兩次對方唔收口,就馬上出手拉人。拉得兩拉,就出現「蛇無頭」的狀況,示威者連抗議口號也叫不清,只能不斷叫「X你老母」了。
由於灣仔、銅鑼灣有更多人走出馬路,警方就來一招大搜捕,「和你lunch」變「和你拉」。警方在昨日上午總共只拘捕了16人,但一個下午拘捕了260多人。大搜捕的消息傳開,一大班示威者踎在地上等上旅遊巴等返差館的照片瘋傳後,連晚上旺角原定的「大龍鳯」都打殘埋,參加示威人數有限,就搞不起來了。
知情者話,誰做警隊的一哥也有關係。在上任一哥年代,識得運用戰術打暴動的人話不到事,但拋書包講英文的人卻去話事,自然搞到好亂。如今的一哥鄧炳強一統天下,各人擺啱位,懂戰術識部署的人去話事,就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昨天有一條片見到警察追9條街捉一個示威者,一個警察跌到另一個接力上,最後成功捉人,就見到警察的士氣高昻,和去年完全不一樣。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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