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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校長錢大康今年8月退休 早前沒有支持國安法 繼任人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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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校長錢大康今年8月退休 早前沒有支持國安法 繼任人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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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校長錢大康今年8月退休 早前沒有支持國安法 繼任人未明

2020年06月22日 13:54 最後更新:14:06

去年反修例運動中,大學風起雲湧,一年之後,人大制定「港區國安法」,早前8間大學校董會會主席全部支持,亦有5間大學校長表態支持,但城大、浸大及科大校長均沒有支持。城大校長郭位及科大校長史維都是台灣人,他們不支持港區國安法也可以理解,原因不言而喻,反而浸會大學校長錢大康並沒有台灣背景,但他却沒有表態支持港區國安法。

錢大康ARIEL

錢大康ARIEL

錢大康去年11月宣布,在今年8月31日,5年任期屆滿後退休。他當時表示,本港大學正廣受社會及政治事件衝擊,在此時宣布退休,或會引起不必要的揣測,但他強調退休決定與近期政治環境無關,反而因為社會動盪不安,曾經考慮延期退休,最後被家人反對,才決定在任期屆滿後如期退休,強調退休與壓力或工作無關,只是因為已過了退休年紀,應該退位讓賢。

翻查記錄,錢大康和科技大學淵源甚深,1992年科大成立時,錢大康加入,任計算機科學系教授,2007年任首席副校長。到2010年底,他以「年紀不輕」為理由辭職。同年加入港大任首席副校長,當時他表示考慮這項任命是因為「港大是『老牌』綜合型大學,但科大僅得理工科。」指「為入港大等了40年」。但在港大做了5年後,到2015年,錢大康轉任浸大校長。

浸大校董會表示,已向全球招聘新校長,暫時未有繼任人選。

香港的大學風起雲湧,不少學生反對政府,資深大學教育人士慨嘆,現時想找海外的學者到香港做大學校長,相當困難,因為著名的學者大把出路,不一定需要到港任職,趕這一趟渾水!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區國安法」訂立在即,有人話怕國安法要移民新加坡,又有人話資金要走去新加坡,一向敢言的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6月21日)發帖,為「怕國安法移民星洲」的人們,淋下3大盤冷水。

CY發帖淋冷水。

CY發帖淋冷水。

CY話,近期有人說因為「港區國安法」,有人和資金將流失到新加坡,梁振英今天(21日)在臉書發文,他引用新加坡與國家安全有關的主要法律內容來警告那些人:

1.《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集會」(assembly)的定義,包括支持或反對政府,向公眾宣傳任何理念或評論一起事件,也包括一人的集會。戶外集會需要得到警方許可,如果沒有取得警方的許可,即被視作非法。

2. 《內部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允許「預防逮捕」,即在需要的時候可以不經審判直接逮捕和拘役嫌疑犯,以阻止某些人以任何形式危害新加坡的安全、破壞新加坡的公共秩序和基礎服務。《內部安全法》授予政府對違法者有專屬管轄權,內閣在內部安全問題上具絕對權力,法庭不能過問部長的決定。

3. 新加坡沒有陪審團制度。

CY更列舉案例︰
1987年,政府以《內部安全法》拘禁22位元天主教神職人員及教會服務機構的社會工作者,辯護律師其後亦遭逮捕。

1988年,9名被拘禁者發表聲明,駁斥政府對他們的指控,並確認他們曾經受到虐待。其中8人在隔天即被重新逮捕。

2009年,一名42歲男子被判6個月半監禁及5000新元的罰款,他被控3項罪名,包括在新加坡商業區進行單人示威。

睇完CY的3盤冷水,因為政治理由想移民去新加坡的朋友,可能因為避一個水氹,而跳入一個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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