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衛報》日前報導,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 博雷利 當天在歐盟官方網站發文,排除了與美國構建對抗中國的跨大西洋聯盟,博雷利6月14日發表的文章標題是:“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 歐盟自身的利益和價值觀應該成為我們的指南針。”文章稱,新冠病毒危機正在創造一個更具競爭性的全球環境,歐盟有可能被大國的橫流束縛,被要求“選邊站”.
博雷利 呼籲“在中歐關係中保持正確的平衡”。希望歐盟制定“中歐合作的重大積極議程”,並淡化了中國是“系統性競爭對手”的說法。15日,博雷利與歐盟27國外長將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舉行視頻會議。
另外,博雷利提到上週二與中國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共同主持第十輪中歐高級別戰略對話,“這是3個小時的激烈討論,坦率而有用”。歐盟與中國的關係不可避免是複雜和多方面的。“系統性競爭對手”一詞引起了很多關注,“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正在系統地競爭”。
“堅持走中美歐三角關係”,博雷利在文中稱,“跨大西洋關係對我們仍然至關重要,但是它也面臨壓力。特朗普政府已經做出了一些單方面決定,但我們並不總是同意”。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同事之前已經指出:歐洲國家如果聽從美國與中國敵對,美國並不可能給予歐盟額外的補貼以彌補歐洲國家與中國交往而得到的巨大經濟貿易利益, 因此歐洲國家與美國聯合對付中國對歐洲國家沒有任何好處,只會更加受到美國壓制。因此歐盟國家不可能與美國聯合一起圍堵中國, 上面的文章證實了這一點,令人欣慰。
郭偉忠 測量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區國安法是用來防範、懲治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這四類活動的。這將有效打擊黑暴,堵塞香港維護國安的漏洞,保障香港繁榮穩定。
制訂港區國安法, 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本港個別法律界組織質疑立法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凌駕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然而,基本法第39條訂明,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部分在香港繼續有效,並且已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這個本地法律在香港實施。國際人權公約並不是香港法律,在香港法治中並無位置。
事實上,兩個人權公約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均清楚闡明,在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上,任何人權自由可受到合理的限制。此原則為世界奉行和遵循。在西方國家,若有人鼓吹煽動顛覆政權、推翻國家,肯定會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嚴懲。歐洲人權法院已有多宗案件的判決對此原則予以確認。
全國人大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具有不可挑戰的權威地位。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嚴格遵循《憲法》、基本法有關規定,以及全國人大決定、「一國兩制」原則精神立法,有關立法「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任何香港本地法律均不得與該法相牴觸」。
另外,根據基本法第18條,當港區國安法通過及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在香港頒布實施,就成為基本法的組成部分。按照憲制秩序和相關法律規定,聲稱港區國安法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破壞「一國兩制」,是荒謬的論調。
通過港區國安法,防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阻止黑暴的惡行, 使市民免於受黑暴攻擊的恐懼,真正保障大多數人的權利和自由。廣大市民堅定不移支持港區國安法立法,為自己爭取到充分享受合法權利和自由的更好法治環境。
王錦添 工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