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美國白人警察暴力跪殺黑人,引致美國廣泛的示威和暴亂,抗議種族主義, 這股浪潮非常猛烈,正在衝擊美國社會的各個方面,尤其是對歷史人物的衝擊,我們看看這個衝擊的情況。
發現美洲大陸的哥倫布,其雕像曾遍布美國各地,現時正被大量損毀。哥倫布被譽為美洲大陸發現者,現時許多人指出事實:哥倫布殘忍地殺害了很多美洲原住民,示威者稱他代表種族滅絕。美國波士頓的一座哥倫布雕像被示威者“斬首”,隨後雕像被拆除。此前,弗吉尼亞里士滿的一座哥倫布雕像被推倒,後被扔進了一個湖中。在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哥倫布的雕像也被拆毀了。還有抗議者要求將美國的“哥倫布日”改為“原住民日”。
另外,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6月11日通過修訂《國防授權法案》,要求國防部三年內將以南方邦聯將領命名的軍事基地等資產改名,拒向支持蓄奴者致敬。
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要求移除國會大廈和軍事基地內被認為是種族主義歷史人物的雕像。這幾尊雕像包括前總統杰弗遜·戴維斯(Jefferson Davis)、南北戰爭時期南方聯軍總司令羅伯特·李(Robert Lee)將軍。佩洛西6月11日在國會記者會上表示,"國會雕像應展現美國人的最高理念,但這些雕像人物提倡透過殘暴野蠻行為,來達到類似種族歧視的目的,這顯得突兀而且有辱我國理念。”。佩洛西也下令移除國會大廈四位19世紀南方邦聯陣營的議長肖像。她表示,“在神聖的國會大廳或任何尊榮之處,我們沒有空間紀念這些象徵暴力偏執與南方邦聯怪誕種族主義的男性。”
俄勒岡州當地媒體報導,6月14日晚,部分反種族歧視示威者在該州波特蘭的抗議活動中,推倒了當地杰斐遜高中的托馬斯·杰斐遜雕像,其底座也被塗鴉。杰斐遜是美國國父之一、《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18日,示威者又拉倒了位於該市東北部德裔美國人協會草坪上的華盛頓雕像,示威者將華盛頓描述為“實行種族滅絕的殖民者”。
英國也出現了拆毀具殖民主義及其種族主義色彩歷史人物雕像的情況,雖然倫敦市預先把市內多座雕像圍封保護,包括一周前示威時有人塗污的丘吉爾首相雕像,但抗議者並不罷休,在丘吉爾雕像保護罩上寫道:不要打開,內有種族主義者。
西歐信上帝信耶穌的國家在1500年至1900年 ,通過槍炮,征服霸佔地球上其他民族的土地及財富,殘殺當地的人民,幾手是進行種族滅絕屠殺,把黑人當奴隸買賣、使用。 現時他們國家的人民開始反省這些罪行,並有了行動。 我們可進一步觀察留意這方面的情況。
蘇智成 測量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筆者認爲,基本法教育的不普及,缺失導致不少人被一些“似是而非”的“權威言論”所誤導。假如曲解、誤導或不作爲持續,結果就是我們這一輩及後一輩欠缺對基本法的正確認知,概念不清。法律越説越亂,有心勢力越容易開展分化煽動,破壞一國兩制。
以下筆者用某機構舉行的基本法比賽考材作例,以證坊間基本法水準之汗顔:「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為甚麼要進駐香港?」
其答案是:駐軍是權力象徵,對安全繁榮提供重要保證。
看似沒有什麽大問題。仔細研究,有幾個問題。
第一,其所述的“權力”表達含糊。中國在香港駐軍是根據《基本法》第十四條,中央負責管理香港防務,背後實則是象徵“國家主權”。而且駐軍並不僅僅是一個象徵物。以更清晰的表述,駐軍這一行爲,其實是在維護國家主權。
第二,所問是駐港部隊爲何進駐香港,原答案前半句答駐軍的象徵意義(表達含糊)而且答非所問。結合整句的勉强才看出意思其實是駐軍的作用是保障香港的安定繁榮。
私以爲,完備的答案應該是:維護國家主權,為香港安定繁榮提供重要保證。既能表達駐軍和國家主權的關係(維護)及點出其作用(香港安定繁榮)。
以上只是表達概念不清。平時有些對基本法的成見,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無人駁斥下,亦會給予人錯誤的認識。例如有:
一.中央對香港特區實施主權只是在外交及防務。其餘都是香港管理的事務。非常錯誤,中央擁有對特區主要官員的任免權,對香港特區基本法的解釋權及修改權等等,均是中央對香港特區實施主權行爲。
二.忽略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在單一制下的行政區域。基於這樣的成見,高度自治被演繹或曲解成“完全自治”。具體而言:本來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是授權及被授權者,授權者依法對被授權者的權力有監督權,亦可收回。但在有心人的演繹表述下:高度自治成爲了“分權”,即是權力“一分便不回頭”中央除了外交和國防之外,其餘權力歸香港特區,即是「剩餘權力」。這是非常錯誤的認識,因爲在單一制國家下,地方不存在剩餘權力。不信?《基本法》總則第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注意,香港特區享有的權力,是來自於全國人大的授權。再説清楚些,就是香港特區擁有的權力只限於被授的權力,包括行政,立法,獨立的司法和終審,以及中央(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及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
以上種種,在過去少被主流聲音提及,課堂上亦鮮有解釋。但若不聞不問,錯誤依然是“正確”的,便非常無語了。
結合我小學一些同學分散去不同中學後的聚會討論,及被媒體曝光某些學校通識教材具嚴重政治偏頗性的亂象;一些教師亦不能慎言慎行,教授偏頗失實的觀點和建立學生並不獨立的“獨立思考”,例如:很多老師在課堂剪裁誇大國家的負面新聞,卻不加以解釋以全貌,展示事件的前因後果。目的是可惡的,也可能是出自善意的(自己覺得的善),在富有成見和强烈個人觀點的教授下,結果自然舖成“前往地獄之門的道路”。
由於社會科學科的教師, 他們絕大多數的政治立場是反對中國政府的, 這是香港的實際情況,沒有辦法很快改變。故此,寄望於學校教育内部的改革及轉變,是非常困難的,筆者建議倒不如暫時將基本法教育的角色從中學教師身上抽起,改成由專業的基本法專家:相關委員,學者定期到學校演講。將基本法教育的解釋權及教授權交予專業的人士,這樣就可避免由無受過專門基本法教育的教師進行誤導曲解的教育。
上面的做法,同樣適用於國民教育、國歌法及國安法的推廣及教育。 希望有關當局考慮。
黃學軒 中六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