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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委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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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委成立

2020年07月03日 18:06 最後更新:07月13日 00:29

政府今日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劉賜蕙今日宣誓就任。

港區國安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12條成立,林鄭月娥按《港區國安法》第16條第二款任命劉賜蕙。

港區國安委由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港區國安委按《港區國安法》第15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駱惠寧出任,他會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港區國安委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建設;協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對於劉賜蕙的任命,林鄭月娥表示,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35年,表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專業能力和堅毅精神,她深信劉賜蕙能在此關鍵時刻履行歷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此外,政府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18條規定,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正式成立。檢控科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長在徵得港區國安委同意後任命;至於檢控科負責人會稍後任命。

行政長官已按《港區國安法》第44條第一款規定,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港區國安委稍後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全面推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 把平安中國建設推向更高水平

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8日上午就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進行第十九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事關事業興旺發達、事關人民美好生活、事關國家長治久安。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在國家更加安全、社會更加有序、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滿意上持續用力,把平安中國建設推向更高水平。

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李燕同志就這個問題進行講解,提出工作建議。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認真聽取講解,並進行了討論。

習近平在聽取講解和討論後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不斷完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和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著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成功續寫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新篇章。適應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平安中國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習近平強調,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要遵循,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系統思維,進一步樹立發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工作中自覺把發展和安全統一起來,共同謀劃、一體部署、相互促進。要堅持全國一盤棋、上下齊發力,通過抓好一地一域一業的安全為國家整體安全創造條件,通過及時有效解決一個個安全問題為國家長治久安築牢根基。

習近平指出,平安中國建設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要不斷增進民生福祉,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要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要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弘揚銳意進取、甘於奉獻、崇尚法治、文明禮讓的時代新風。

習近平強調,防範化解各類風險是平安中國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把捍衛國家政治安全擺在首位,堅定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要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網絡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工作。要著力防範重點領域風險。

習近平指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必須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要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築起真正的銅牆鐵壁。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及時有效化解各種矛盾糾紛。

習近平強調,黨的領導是平安中國建設的根本保證。要始終堅持黨中央對國家安全工作、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在平安建設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要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注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社會治理效能。要鍛造忠誠乾淨擔當的新時代政法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