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輪候公屋住戶數目不斷增加,房委會已無法做到「三年上樓」的政策目標,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昨日首次提出,未來有需要檢視現行機制及政策,包括要更嚴格執行公屋轉名標準,避免公屋世襲,以加快公屋流轉。他特別提到,社會應該討論在父母離世前才「加名」的家庭成員,是否應該繼承單位。
黃遠輝(左)提出,有需要檢視現行公屋政策,避免世襲
房委會昨日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截至今年三月底,公屋輪候冊一般家庭及一人申請數字合共十三萬七千九百宗,平均輪候時間達三點三年;配額及計分制下的單身人士申請更達十四萬宗。不過,上年度新建公屋只有約九千九百個,翻新單位約有一萬五千個,令整體平均輪候時間,已超越三年的政策目標。
黃遠輝表示,為加快公屋流轉,未來有需要檢視現行機制及政策,包括要更嚴格執行公屋轉名標準,避免公屋世襲。他特別指出,父母離世時轉名給子女,形成公屋的世襲制,當中不乏一些真正有需要幫助的家庭,但也要研究有關政策是否應當更加嚴格,設立一個轉名的標準,令單位可以回收,編配給更有需要的公屋家庭輪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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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後在接受查詢時表示,房署現時每年回收的公屋單位不足八千個,但當一個單位有長者住戶過世,現時做法是只要通過富戶審查,即可將單位給予指定家庭成員,令他們可較輪候冊人士較快獲編配公屋。他認為,公屋戶真正轉名無可厚非,問題是有些原非公屋居民的人士,近年也會以照顧父母為由在單位「加名」,站在人道立場是需要作出有關安排,但應否讓他們繼承單位卻是值得社會深入討論。
本身是公屋聯會總幹事的小組成員招國偉則反對建議,因現在不少公屋住戶的第二代,即使超過富戶的標準,仍未能有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或租樓。不過,他贊成已擁有物業的公屋「二代」,不應繼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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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房委會委員昨日亦關注青年住屋問題,有委員建議政府應用空置政府土地,發展臨時住屋讓年輕人居住,解決青年住屋問題。
身兼房委會主席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總結時說,留意到有調查指,年輕人因為近年租金及樓價貴,對未來住屋感到沮喪,甚至覺得沒希望。他表示,未來十年如要達至長策會制訂的二十九萬個資助房屋建屋目標,仍要視乎土地供應是否及時,以及如何克服地區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