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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佬黎涉犯國安法極難保釋 早前電單車手案件成試金石

博客文章

肥佬黎涉犯國安法極難保釋 早前電單車手案件成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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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佬黎涉犯國安法極難保釋 早前電單車手案件成試金石

2020年08月10日 14:09 最後更新:14:50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7人今早(8月10日)被捕,當有3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包括黎智英、他的兒子黎耀恩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皆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雙手被鎖上手扣在身後,被警員帶走。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雙手被鎖上手扣在身後,被警員帶走。

金牙大狀話,被控違反國安法,一般都無得保釋外出,即是案件排期幾年才審,幾年都要還押候審。

金牙大狀話,《港區國安法》有多處「加辣」條款,其中一項是不准有關涉嫌人保釋外出。《港區國安法》第42條列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按道理肥佬黎等3人若被控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罪名提堂,法庭按《港區國安法》第42條,一般不會批准保釋外出。

早前的電單車手涉違《港區國安法》案件,成為保釋問題的試金石。

涉案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

涉案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

涉案的23歲男子在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檢控的案件。

案件在7月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10月6日再訊。

其後被告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和保釋,上周由獲委為「指定法官」的高院法官周家明處理。

電單車手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大律師伍頴珊和黃瑞紅代表,被告有重炮代表出庭。而控方亦由資深大律師孫靖乾代表律政司出庭處理人身保護令的申請,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和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則負責處理保釋申請。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狀戴啟思在庭上指出,《港區國安法》第42條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否則不准保釋,他質疑法例將憲法的詮釋「重寫」,亦導致《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G條「在特別情况下可拒絕被控人保釋」的條文同時遭到改寫。

但周家明法官在庭上提及,《港區國安法》涉及保釋程序的條文,似乎沒賦予法庭行使酌情權的空間。由於律政司一方仍需時準備理據,案件押後至下周四(8月20日)再訊,電單車手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金牙大狀話,電單車手案件將成為《港區國安法》被告能否保釋的試金石,一般預計法庭不易批出人身保護令及讓被告保釋,以免抵觸《港區國安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布消息,針對近期巨集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今天約談了一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

公署聲明指出,近期有外國媒體涉港報導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資訊,歪曲抹黑政府救災善後工作,攻擊干擾立法會選舉,挑動社會分化對立,破壞了香港當前和衷共濟、共克時艱的氛圍,沒有體恤災民的痛苦和感受,傷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誤導了國際社會的認知,公署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公署強調,「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所有在香港的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守法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各項法律,嚴格執行特區有關新聞報導的管理規定,嚴格恪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導原則,不得編造傳播虛假資訊。

公署指出,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希望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正如公署發言人談話所指,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勿謂言之不預」。公署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將一如既往密切關注媒體的相關報導。

公署聲明最後強調,公署支持特區政府始終堅持尊重和保障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依法在港從事採訪報導工作的合法權益,繼續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值得留意的是,在兩日前,即是12月4日,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回應其題為《香港容不下對火災的批評》的社論,批評社論的內容偏頗而且亳無根據,只是企圖在一場毀滅性的居民大火後破壞香港,令人極度遺憾。

鄧炳強在信件中表示,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在悲劇發生後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全面及全方位的援助,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及心理輔導,但社論卻刻意忽略有關事實。

鄧炳強強調,火災後警方拘捕了15名涉嫌誤殺的疑犯,廉政公署亦拘捕12人,他們涉嫌貪污導致今次慘劇,行政長官已經下令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而為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委員會將由法官領導,這將會有助於防止既得利益者為調查設置障礙,也可追究責任,以改革建築工程系統,防止類似悲劇在未來重演。

同時他在信中亦指出,當執法機關發現任何犯罪行為時,一定會依法處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犯罪行為,尤其是不會容許任何人利用這個悲劇來犯罪,任何破壞復原工作的企圖,都會被嚴肅處理。

高人話,鄧炳強的駁斥信件發出後兩天,國安公署約見了部份部份傳媒負責人和記者,顯然並非無的放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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