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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號疑犯李宇軒專注國際線 第9號犯犯李宗澤曾為游蕙禎助理 永久禁足立法會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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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號疑犯李宇軒專注國際線 第9號犯犯李宗澤曾為游蕙禎助理 永久禁足立法會

2020年08月10日 20:28 最後更新:20:39

警方早上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欺詐等罪名,警方下午在社交網站發文,指再多2名男子被捕。第8、第9號疑犯是誰,惹起關注。

第8號犯是政團「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涉嫌違反: a. 《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b. 清洗黑錢罪。

第9號疑犯是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兩人中的涉嫌觸犯的都是不准保釋的《港區國安法》嚴重罪行,而李宇軒另外中的清洗黑錢罪,亦是重罪。

李宇軒。港台圖片

李宇軒。港台圖片

先講李宇軒,其Facebook內容已看不到,未知是否被捕前已刪除。從各方面資料顯示,他似乎專注國際線,他開始為人熟悉,是去年11月底區議會選舉,他創辦的民間團體「香港故事」,找來自英國、加拿大、斯洛伐克等10國的19個專家抵港,組成的「獨立選舉監察小組」,其中包括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

「獨立選舉監察小組」去年11月召開記者會。李宇軒(左1)和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中)都有在台上發言。港台圖片

「獨立選舉監察小組」去年11月召開記者會。李宇軒(左1)和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中)都有在台上發言。港台圖片

李宇軒在去年11月25日的記者會表示,是次選舉是在香港經歷了6個月的社會運動後的一次選舉,是一次變相公投。又說不要忘記理工大學內仍然被困的學生正在經歷一場人道災難,希望國際社會都可以和香港一起追求民主。

李宗澤。

李宗澤。

至於另一疑犯李宗澤,是前民思潮成員,化名「阿樂」,2012年加入學民思潮,但到學民思潮變身香港眾志後,則未見有他的名字,未知他是否眾志成員。

在學民思潮時代,李宗澤經常站在示威前線,曾多次在示威中跑得比警察還快而上報。在衝擊政府總部前地行動時,曾被警方鎖上手銬,但沒有被捕。2014年11月7日經羅湖過關探親期間,被遣返香港。

李宗澤曾於2014年11月18日,趁學校早會於在校內掛上「我要真普選」直幡。又曾在立法會第二次政改公聽會上講粗口,他同時是民間刊物《破折號》記者。

2016年立法會選舉後,李宗澤擔任游蕙禎的助理,直至游蕙禎被取消議員資格為止。因為和游蕙禎一起衝擊立法會會議室,他和另外12人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永久禁止踏足立法會大樓內及列入黑名單。

李宗澤亦為蘋果日報的作者,未知雙方有無其他關係。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等7人今早(8月10日)被捕,當有3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包括黎智英、他的兒子黎耀恩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皆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雙手被鎖上手扣在身後,被警員帶走。

壹傳媒主席黎智英雙手被鎖上手扣在身後,被警員帶走。

金牙大狀話,被控違反國安法,一般都無得保釋外出,即是案件排期幾年才審,幾年都要還押候審。

金牙大狀話,《港區國安法》有多處「加辣」條款,其中一項是不准有關涉嫌人保釋外出。《港區國安法》第42條列明,「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按道理肥佬黎等3人若被控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罪名提堂,法庭按《港區國安法》第42條,一般不會批准保釋外出。

早前的電單車手涉違《港區國安法》案件,成為保釋問題的試金石。

涉案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

涉案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

涉案的23歲男子在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和恐怖活動罪,成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檢控的案件。

案件在7月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10月6日再訊。

其後被告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和保釋,上周由獲委為「指定法官」的高院法官周家明處理。

電單車手被告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大律師伍頴珊和黃瑞紅代表,被告有重炮代表出庭。而控方亦由資深大律師孫靖乾代表律政司出庭處理人身保護令的申請,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和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則負責處理保釋申請。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狀戴啟思在庭上指出,《港區國安法》第42條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否則不准保釋,他質疑法例將憲法的詮釋「重寫」,亦導致《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G條「在特別情况下可拒絕被控人保釋」的條文同時遭到改寫。

但周家明法官在庭上提及,《港區國安法》涉及保釋程序的條文,似乎沒賦予法庭行使酌情權的空間。由於律政司一方仍需時準備理據,案件押後至下周四(8月20日)再訊,電單車手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金牙大狀話,電單車手案件將成為《港區國安法》被告能否保釋的試金石,一般預計法庭不易批出人身保護令及讓被告保釋,以免抵觸《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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