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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案涉兩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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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案涉兩組案件

2020年08月10日 23:54 最後更新:08月11日 00:03

壹傳媒案件至今拘捕10人,據警方的簡報,至少涉及兩宗案件。

第一宗、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團伙案。

這兩組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1組兩男1女是前香港眾志周庭、政團「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前學民思潮成員李宗澤,他們涉嫌是團伙操作者。

第2組3個男子是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他的二子黎耀恩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晚解釋案情時話,今日拘捕涉及違反國安法的案件,源起於國家安全處調查一個團伙,它們利用宣傳及其他方式,要求外國制裁或封鎖香港,有兩男一女運作這個組織,已經運作了一年多。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安法7月1日生效之後,這個團伙 仍然積極運作。另外有一班傳媒高層的3名男子,涉嫌利用外國戶口,撥很大筆金錢,在財政上支持這個團伙運作。

有記者問涉案的團伙是否「我要攬炒」,以及他們是否只是在網上做些宣傳?李桂華拒絕透露組織的具體名稱,只表示他們的運作不只出帖子那麼簡單:「該團伙做了實質事情,做過某些行為,令香港受到制裁。」

第二宗、使用廠房欺詐案。

涉及6個男子涉及串謀詐騙,包括壹傳媒主席黎智英、黎智英大兒子黎見恩、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總經理吳達光。

李桂華指這宗案件是有6個傳媒高層串謀詐騙,有人投訴有傳媒高層用欺詐方式,低價使用廠房的權利。但李桂華沒有進一步透露詳情。

此案令人想起6月16日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大舉搜查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此公司在1988年2月成立,公司董事原為黎智英及壹傳媒集團執行董事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兩人各持一半股權。惟上月周達權突辭任董事及公司秘書,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接任,令事件更詭異。

警方亦通緝身在外地的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而Mark Simon就發推文說警方拒絕讓壹傳媒總裁張劍虹保釋。

警方亦通緝身在外地的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而Mark Simon就發推文說警方拒絕讓壹傳媒總裁張劍虹保釋。

力高在1988年成立,創立年份比壹傳媒更早,近年為黎智英兒子不少企業提供「公司秘書」服務,包括其二子黎耀恩經營的食肆及公司。

力高多年來均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壹傳媒大樓廠房內設立辦公室,但有傳媒早前報道,該地段屬於香港科技園公司,有關地契條款訂明,該位置的建築物必須用作工業或倉庫用途,指力高在此地址搞公司秘書生意,涉嫌違反地契條款。不久「力高」搬往灣仔,但多個團體續指黎智英將「力高」設於壹傳媒大樓內多年,享受低廉租金的優惠多年,那些團體十分不滿,多次到灣仔警察總部作出舉報,觸發警方調查。未知力高事件和上述案件是否相關。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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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政策組外判研究多數公開 高人:多做研究比拍腦袋決策好

2024年04月16日 21:50 最後更新:22:35

立法會今天(4月16日)召開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會上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及工聯會梁子穎均關注,特首政策組進行的研究不對外公開的做法,認為並非所有報告都不能公開,除了一些敏感話題報告外的成果理應公開,對香港市民或企業也有幫助。江玉歡又指,一些研究如旅遊巴泊位的研究用了90多萬元去做報告,做完研究但仍有旅遊巴擾民的問題。

高人話,外界或許有點誤解,以為特首政策組的研究都是保密的,其實並非如此。特首政策組一年外判的研究費用2000多萬元,當中很多研究是公開的。他們選題時也有和政策局溝通,確保做出來的研究政策局能用得著。

高人形容,政府決策前多做研究,了解情況,然後才作出決定,比拍腦袋決策科學得多。但事實上不能說做了一個旅遊巴泊位研究就馬上可以解決相關問題,但做了研究可以讓政策局有更多數據和科學分析,以供參照。

他說,特首政策組有部分研究不公開,涉及費用大約1000多萬,包括就不同問題做的民調,以及其他合約研究,保密的研究有兩大類,主要是和施政報告相關的前期研究,以及就政府內部醖釀中的政策作研究,例如了解外界有無其他可行的政策選項,或者作為「紅隊」,挑戰現有構思中的政策,找出其中漏洞。由於這些研究和政府即將推出的政策緊密關連,故有保密的需要。

高人分析,特首政策組的預算和過去差不多,但本屆政府謀劃的新項目很多,涉及眾多未來的規劃,以有限資源完成更多工作,協助政府作科學決策,殊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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