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快必」打人 裁判官錢禮罰3000元了事 快必大讚「好抵打」

博客文章

「快必」打人 裁判官錢禮罰3000元了事 快必大讚「好抵打」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快必」打人 裁判官錢禮罰3000元了事 快必大讚「好抵打」

2020年08月21日 00:00 最後更新:08月22日 14:01

今年5月底,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腳踢被稱「大波man」的建制派人士石房有,雙方當時有爭執,石房有精人出口,譚得志笨人出腳,用腳踢向石的小腿。本周二(8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譚得志承認普通襲擊罪,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考慮到被告譚得志「背景良好」,而事主受傷輕微,故判罰被告3000元了事。

快必離開法庭時十分高興。

快必離開法庭時十分高興。

不過「背景良好」的譚得志,一步出東區法院,隨即拿大聲公說:「多謝上帝,給我安排了錢禮,錢禮判了我襲擊石房有罰3000蚊,3000蚊是相當抵打……」

快必又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本來想將我5月24日在東角道這一件案,和我在之前的案件(1月17日)一併在粉嶺裁判處審訊,原因是什麼呢?因為粉嶺裁判處所用嘅係「釘官」,想釘死我!呢個官早前要我以現金10萬元擔保,作為保釋條件。就係呢個官判嗰個阻差辦公社工,無得保釋。鄭若驊想咁樣安排,想6宗罪一齊釘死我,全部由港區國安署處理,擺明係政治打壓,連個法庭書記,都話咁樣安排唔妥當,因為兩單案性質不同。」

「快必」譚得志所講的案件,先是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舉行的大埔區中學生集會中,譚得志被指到場呼籲集會的人,參與兩日後在港島區舉行、但遭警方反對的遊行。事隔半年,譚得志在7月17日被捕及被帶到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控一項「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的人,在無合法權限下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及配合警方作進一步調查,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10萬元擔保,不得離港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另一單案件則是5月24日號,有人號召反「港區國安法」的遊行,譚得志當日在銅鑼灣擺設街站舉行「健康講座」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警方將他拘捕,並起訴他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等3項罪名。他在5月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並押後案件至8月18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以待律政司指示及警方調查,期間被告准以現金2000元擔保。

快必6宗罪纏身,卻仍然意氣風發,話打人被罰3000蚊好抵打,話佢背景良好,因而輕判佢嘅裁判官錢禮,唔知有乜嘢感想?




小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藝人葉德嫻曾多次參加遊行,話她覺得「我們香港人欠了年輕人,我覺得香港人永世欠咗佢哋」。

葉德嫻曾多次參加遊行。

葉德嫻曾多次參加遊行。

在網上看到一封70後致葉德嫻的公開信,質問到底誰欠了誰,誰有資格破壞他人安穩的生活,值得一看:

「致葉德嫻女士的公開信----誰欠了誰?」

葉女士:

你經常說「上一代欠咗年輕人」,我不太理解你的意思,你也年輕過,你有覺得你上一代有欠你甚麼的嗎?有甚麼是你上一代給了你,你沒有給下一代的嗎?

如今20來歲的大學生大放厥詞說未來是他們的,說27年後,他們40幾歲甚麼都沒有,所以現在要攬炒香港,破壞香港上幾代的努力成果。我是一個今年40幾歲,20幾年前大學畢業的中年人,你今年72歲,又有沒有覺得你虧欠了當年畢業之後不斷努力工作、在社會上安分守己、為自己和家人改善生活的我。我犯了甚麼錯?得罪了誰?當我步入收成期,居然變成要被文革式的攬炒影響自己,還有你這種人跑出來胡說「上一代欠了年輕人」。

我想對你說,面對現在的年輕人,你不是上一代,你是上兩三代,我作為他們的上一代,沒有覺得欠了年輕人。他們用了最多的免費教育資源得到培養、他們的父母大都有屋讓他們同住、我有份跟其他前輩同輩後輩,一起好好工作,讓香港名列世界前茅。我並不認為因為年輕,人就有權任性,覺得別人老是欠了他們,他們不該這麼想,你更不應該這樣鼓吹!

最近看到一位年紀應該比你大的老人家,默默地清洗被年輕人曾經塗鴉的牆面。她努力大半生,她又欠了誰?沒有,相反的,她一把年紀了,但依然為社會貢獻自己的正面力量,讓社區變得更好!我覺得是你這個下一代欠了她!

阿祖(一個香港出生的70後)

老婆婆辛辛苦苦洗擦牆上示威標語。

老婆婆辛辛苦苦洗擦牆上示威標語。

看完阿祖的信,又看到facebook帖子上70、80歲老婆婆辛辛苦苦洗擦牆上示威標語和海報的片段,倒覺得年青人欠了這個老婆婆。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