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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刊》揭之鋒與女友酒店爆房 上庭前一日Staycation

《東周刊》揭之鋒與女友酒店爆房 上庭前一日Staycation

《東周刊》揭之鋒與女友酒店爆房 上庭前一日Staycation

2020年10月07日 10:48 最後更新:10:50

爆房完直落出庭。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上周三就涉嫌非法集結等罪名提堂,據最新一期《東周刊》報道,黃之鋒在上庭前一日,與一名女子到五星級酒店「爆房」,再直落出庭。 

黃之鋒被揭與女友酒店「爆房」。東周刊圖片

黃之鋒被揭與女友酒店「爆房」。東周刊圖片

據《東周刊》報道,黃之鋒在上周二,即上庭前一日有精采節目,他與一名女子及一隻哥基犬齊齊入住九龍區一家五星級酒店,玩Staycation。報道指兩人與狗在當日下午約3時check-in,期間兩人曾外出用膳撐枱腳,又帶埋狗狗到附近的西九苗圃公園散步,並找途人幫手拍下溫馨合照,返酒店房過夜後至翌日下午1時半才收拾行裝離開酒店。黃之鋒其後換過衣服便往東區法院出庭。

黃之鋒被揭與女友酒店「爆房」。東周刊圖片

黃之鋒被揭與女友酒店「爆房」。東周刊圖片

女方是何方神聖?報道查證過,她叫何詩敏,英文名Zarna,是灣仔區議員梁栢堅助理,同黃之鋒舊愛錢詩文份屬閨密,兩女前年曾一齊去青藏旅遊,過往經常在社交網互相留言說笑,不過近期幾乎再無任何互動。

黃之鋒昨在社交網站貼文,就話自己被三架私家車和一架電單車同步連續跟蹤多日,被國安系統及不明人士持續監視也會令他有所警惕,自香港國安法立法以來,他接受本地或國際傳媒訪問時,基本上也是一概不談家人、女友、親戚等私人生活,不論傳媒作出任何指稱,他亦無意再作回應,望盡量減少對身旁的人的影響。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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