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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襲港打工仔放風假 勞工處指引:扣假屬違法

社會事

「浪卡」襲港打工仔放風假 勞工處指引:扣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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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卡」襲港打工仔放風假 勞工處指引:扣假屬違法

2020年10月13日 10:12 最後更新:11:07

僱主唔可以扣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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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在今早5時40分發出8號東北烈風或暴風信號,預料日間大部份時間維持。勞工處提醒僱主應與員工訂好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等。

根據勞工處公布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在惡劣天氣下,該指引建議僱主首要考慮僱員在工作地點及往返工作途中的安全,並再三強調僱主應考慮交通狀況,彈性處理僱員因實際困難而未能上班或準時上班的情況。《指引》亦指出,颱風和暴雨都是自然災害,建議即使勞資雙方事先未有訂明工作安排,但僱員由於惡劣天氣或因不受控制的因素影響而缺勤,僱主不應扣除他們的工資,勤工獎也不應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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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扣假等情況,《指引》表明在《僱傭條例》保障下,如僱主扣員工年假、法定假日及休息日,以補償在八號以上颱風的工作時間,即屬違法。同時指出,如僱員因天氣惡劣而不能上班工作或準時到達工作崗位,僱主不應因此處分或解僱該名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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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政府因應去年超強颱風山竹的經驗進行了跨部門檢討,以改善日後應對超強颱風的準備、應變和善後工作的機制。其中一項新措施就是當超強颱風引致極端情況,例如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或大規模停電,政府會視乎情況,在八號颱風警告改為三號颱風警告前公布「極端情況」。

在政府發出「極端情況」公布後,除與僱主就「極端情況」下訂立有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在八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兩小時,應留在原來的地點,而非立即啟程上班。政府會審視情況,並在兩小時期限屆滿前,再公布會否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其間僱主與僱員都必須留意政府進一步的公布。當「極端情況」取消,僱員應根據早前和僱主協定的復工安排上班(如適用)。僱員如遇到實際困難而未能返回工作崗位,應盡快通知主管。在該種情況下,僱主亦應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

打工仔有難得一日風假

打工仔有難得一日風假

至於在家工作的市民,在8號風球下是否需要值勤,勞工處早前曾回應指,《僱傭條例》沒有「颱風假」的相關規定,但提醒僱主在極端及惡劣天氣,作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可根據機構的運作需要,與僱員協商安排,包括在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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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5月實施 建造商會梁敬國表支持

2024年04月29日 18:22 最後更新:19:12

勞工處5月實施新修訂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香港建造商會執行總監梁敬國對修訂表示歡迎。

勞工處5月實施新修訂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資籵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勞工處5月實施新修訂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資籵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梁敬國指,條訂一方面避免暑熱警告在實施初期經常轉變的情況,另外亦為僱主在安排休息時間方面更有彈性。他說建造業在去年8月已推出符合行業自身操作的《工作暑熱警告下建造業實務指引》,商會一直有與勞工處溝通,確保《實務指引》行之有效。指引推行至今,暫未收到會員反映在推行上出現問題,他強調商會不時收集會員意見,若有需要會對指引內容作出修改。

蕭倩文。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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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認為,修訂指引後,部份內容較以往清晰,特別是暑熱警告和天文台「極端酷熱天氣」特別提示掛鉤,不再出現「極端酷熱天氣」生效,但黃色暑熱警告仍未發出的情況,變相令工人安全提前得到保障。

商會執行總監梁敬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商會執行總監梁敬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但蕭倩文對指引列明,若僱主能夠為僱員降低勞動量級別,即可減少休息時間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為不少工種已定義屬何種勞動量級別,未必可以即時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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