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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被捕 見美領館已成高危動作 建制派可免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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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被捕  見美領館已成高危動作 建制派可免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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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被捕 見美領館已成高危動作 建制派可免則免

2020年10月27日 18:55 最後更新:19:13

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今早去美國領事館,意圖尋求政治庇護時被捕。由於他已經被扣押護照,無法離開香港,就想去美領館尋求政治庇護,但可能事先洩露風聲,就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

鍾翰林。

鍾翰林。

鍾翰林一心去尋求庇護,都唔知美領館幾點鐘開門,去早咗,8點10分美領館未開門已經到了,就去美領館對面的聖約翰大廈飲咖啡,結果就被追蹤而至的警方國安處人員拉咗。由此可見,尋求庇護都要做足功課,睇啱時機,否則好易落鑊。

在港區國安法制定之前,美領館經常接觸香港各界人士收風,即使係建制的政黨,久不久會同美領館人士見面。不過自從中美關係急劇轉差,國安法制定同埋美國宣佈制裁11個中港官員之後,見美領館人員,亦都變成一種極敏感的高危行為。

建制派為免觸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罪,收到美領館邀請見面,都會事先問一問阿爺。有建制派大佬就話,最近收到這些邀請,但係阿爺就不建議佢地接受邀請會面,所以見面亦都告吹。

現在建制派都認為,同美領館人員見面,已經成為高危動作,可免則免。即使向阿爺尋求批准,基本上都不會獲批。

今次鍾翰林在美領館附近被捕,就的確有小小戲劇性,相信亦都會起到阻嚇作用。雖然他的個案比較特殊,是意圖尋求政治庇護之前被捕,但是其他反對派人物將來同美領館見面,都真係要三思,小心觸犯勾結外國罪。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自國安法生效之後,英國有一連串的動作,其中一個就是推出BNO居留權計劃,容許香港持有BNO證件的人在英國居住5年就能申請居留權。中方對此大表反對。

高人話,其實英國這個行為是單方面撕毀當年與中方達成的協議。

中英雙方於1984年簽署《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

中英雙方於1984年簽署《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

中英雙方簽署中英聯合聲明之後,在1984年12月19日再簽署了一份《關於香港居民國籍問題的備忘錄》,這份備忘錄主要要處理的問題是中國基於香港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允許原先被稱為「英國屬土公民」的香港中國公民在1997年回歸之後,使用由英國政府簽發的旅行證件去其他國家和地區旅行,但沒有英國領事保護權。

英方現在賦予港人BNO居留權,是違反當年的承諾,單方面撕毀協議。

英方現在賦予港人BNO居留權,是違反當年的承諾,單方面撕毀協議。

根據這份備忘錄,英方當時的承諾是,回歸前的英國屬土公民,從1997年7月1日起就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可以繼續使用英國發出的護照,「而不賦予在聯合王國(即英國)的居留權」。英方在備忘錄特別提出,任何人在1997年7月1日之後不能再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1997年7月1日之後出生的香港人,亦都不能取得英國屬土公民的地位。

好明顯,英國現在賦予BNO持有人在英國的居留權,又容許他們的子女入藉,已經違反了當年的這份備忘錄。

高人話,中國一定會有反制的措施,可以有兩方面的思路。一方面,不承認通過BNO居留權獲得的英國護照。另一個角度,由於《基本法》列明,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所以擁有BNO護照的人,將會喪失中國國籍,不可以再持有特區護照,亦不可以享有香港公民權利,其中一項特別受到關注的公民權利,就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總而言之,中方一定會有反制措施,不會任由英方單方面撕毀協議就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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