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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冒警呃14歲女口交 准保釋候訊 

商人涉冒警呃14歲女口交 准保釋候訊 

商人涉冒警呃14歲女口交 准保釋候訊 

2020年11月09日 15:22 最後更新:15:24

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本周三獲准。

27歲商人在網上交友平台結識了一名14歲女童,言談間疑自稱沙田區高級督察,藉詞要求她替其口交,惟兩人完事當晚後未有回家,終由家長報警揭發事件。該名商人被落案起訴冒充公職人員及非禮兩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本周三獲准,以進行認人程序。被告保釋候訊。

案件今於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陳柏傑被控於今年8月25日在香港某處假冒香港警察,並在11月1日於旺角砵蘭街196號82房維多利亞酒店內猥褻侵犯女童X。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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