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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決定以憲法條文為基礎 危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或被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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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決定以憲法條文為基礎 危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或被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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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決定以憲法條文為基礎 危害國家榮譽和利益或被DQ

2020年11月11日 13:57 最後更新:14:00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今日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根據決定,特區政府宣佈即時取消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梁繼昌的立法會議員資格,稍後將決定刊憲。

決定內容包括,因宣揚或者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依據相關規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

人大常委會決定裡面講到,作決定時除了考慮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及人大之前的決定之外,今次決定的法律根據亦考慮了《憲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四條、六十七條第一項。

高人話,過去比較少直接提及憲法條文,今次提及憲法條文,雖然這並不等於憲法條文直接適用於香港,但指明相關條文顯然是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的重要法理依據。

憲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四條。

憲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四條。

人大決定憲法第五十二條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第五十四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第六十七條第一項則賦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

當中最特別係憲法第五十四條,條文講明中國公民不可以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意即損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都應該禁止。

這個條文明顯比港區國安法更加寬廣。例如「天滅中共」這類口號,很明顯會影響國家榮譽,過去有立法議會公開大喊這些口號,將來堅持喊這類口號的議員,有被DQ的可能。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至今造成逾百人罹難,更有消防員不幸殉職,令全城哀慟,協力支援災民之餘,亦感謝消防員奮不顧身救人救火。惟竟然有台灣網紅造謠博流量,引起港人憤怒。

台灣網紅「八炯」溫子渝,在宏福苑大火後在其頻道聲稱「兩三小時僅一輛消防車」到場。溫子渝被網民狂轟之後,起初還不服氣,死不認錯。其後在排山倒海的鐵證和批評下,終在星期二(12月2日)承認自己查證不周,公開道歉。

台灣網紅「八炯」溫子渝抹黑香港消防後,周二晚發佈致歉影片。

台灣網紅「八炯」溫子渝抹黑香港消防後,周二晚發佈致歉影片。

溫子渝上周四(11月27日)在其YouTube頻道發布視頻,討論日本相關議題,末段談及香港宏福苑火災時,指稱火警發生後過了兩、三個小時,只來了一輛消防車,還亂講到先抵達火災現場的是「鎮暴警察」。他的言論立即引發強烈質疑,網民極度不滿,痛批他製造假新聞消費災難。

亦有香港網紅直斥溫子渝造謠,指不理解他為何要聲稱香港消防員在當時只派了一輛消防車,要求他更正並道歉,不要利用香港火災賺取流量;也有台灣網民諷刺溫子渝成功讓世界看見「台灣散播假資訊的能力有多強大!」

據報道,溫子渝在遭到質疑後,一度不服氣反擊,在Threads上貼出顯示香港警察手持盾牌的圖片,並有宏福苑居民指消防員「為何只有一條喉管」的視頻來反駁香港網民。卻被網民批評無視真相,以偏概全,呼籲他「錯了就要承認」,

溫子渝向香港消防致歉。

溫子渝向香港消防致歉。

結果,溫子渝終敵不過各方湧至的證據,本周二發佈新視頻「向香港的消防單位還有市民們道歉,對不起」,承認自己「查證不周」,並聲稱將續關注香港大火後續問題,希望不要再有這樣的悲劇發生。

溫子渝也對香港市民低頭道歉。

溫子渝也對香港市民低頭道歉。

事實上,11月26日下午2時51分宏福苑宏昌閣起火後,消防處接到火警報案,首批消防員於5分鐘後便已抵達現場救援,其中就包括在火災中不幸殉職的37歲消防隊員何偉豪。其後火警迅速升級,至傍晚6時22分升為五級火,期間消防不斷加派人手和消防支援,出動11條消防喉、8部雲梯車、26隊搜救隊,整個行動中,共調派200多架消防車輛及約100架救護車,出動逾千消防及救護人員。
 
高人話,本港經歷世紀火災,全港市民深感悲痛,惟網絡上卻仍有所謂的「網紅」為博取流量,譁眾取寵,以出位不實言論引起注意,在香港有日前被捕的YouTuber「Kenny」,而在台灣則有溫子渝,不惜詆譭香港消防,在災難之際混淆視聽,行徑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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