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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進的保守:香港青年的叛逆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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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進的保守:香港青年的叛逆之源

2020年07月25日 16:31 最後更新:11:18

“人們往往被親手做的棍子打倒。”——英國諺語


2019年9月,香港某媒體記者反問靖海侯:“為什麼回歸後出生的一些香港青年,並沒有經過殖民統治,也表現出‘戀殖情結’呢?”

他說,1996年9月,大二時,發生釣魚島事件,他們大學生髮起遊行,是唱著《義勇軍進行曲》走完全程的。

他續問:“今天再發生此類事件,大學生還會出來遊行嗎?還會唱國歌嗎?”

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

2019年延續至今的修例風波,徹底暴露了香港青年問題的嚴重性。

據香港“東網”消息,自去年6月至今年5月29日,涉及修例風波被捕者高達8981人,其中超過3660人是學生,占總數的四成。在被捕的學生中,1970人為大專或以上學歷,逾1600人就讀中學,8人讀小學;有約350人被捕次數超過1次,而被捕次數最多的是一名17歲青年,他于去年11月至今年5月期間,先後被捕9次。

令人揪心的資料,令人扼腕的事實。香港青年問題,已成為香港各類社會問題中最讓人頭疼的一個。

且,最讓人困惑。

出生在回歸後,成長在特區中,殖民時代于這些青年而言只是父母的記憶、遠去的歷史。但吊詭的事情的出現了:修例風波前,他們追念港英統治;修例風波中,他們高舉英國旗幟;修例風波到如今,他們又幻想被英國收容。

深入分析修例風波被捕者資料,還可以得出更觸目驚心的結論:1.他們是暴力破壞的主力;2.他們屢教不改,不乏慣犯;3.他們有學歷、有知識,並不盡是“廢青”;4.他們太多未成年,甚至還在幼年。

2019年11月,香港著名愛國女商人伍淑清公開說:“我認為我們(香港)已經失去了整整兩代年輕人”“我會放棄(這些年輕人了),不會再浪費時間去跟他們講什麼,因為他們的腦子已經不清楚自己應該做什麼事情。

愛之恨之深。這位1978年曾獲“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的老人,以一種決絕的方式承認了一種“現實”,表達了對香港青年的失望乃至絕望。

問題是,我們能放棄嗎?

必須找到原因。

靖海侯先幫大家理清問題:香港青年問題的表現與實質。

兩地存在“認知藩籬”,但看待香港青年問題,不乏共識:1.均認為香港青年出了問題;2.均認為問題出在社會身上;3.均認為解決青年問題路長且阻。

問題的表現是直觀而深刻的:1.他們不僅藐視權威,且有破壞體制的理念和行動;2.他們可能敬畏法律,卻往往理解、支持和參與因政治理念催生的違法行為;3.他們知道家族與家園的歷史,但對國家與民族冷感;4.他們崇拜、嚮往西方價值體系,“黃皮白心”下總有一種莫名的“恥辱感”;5.他們有自己的“英雄”,如正坐牢的梁天琦。

在基本法第二十七條的保護下,香港居民享有廣泛的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香港青年擁有這自由,濫用這自由,並最終以無知、輕狂、莽撞,損害了這自由。他們或有建設香港的想法,卻以破壞香港的實際背棄了理想,導致了香港危機重重。他們甚至喊出“攬炒”的口號,誓要摧毀香港已有的繁榮穩定。

張曉明說:“香港的主要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困擾基層民眾的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或者利益階層固化、年輕人向上流動困難等社會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毫無疑問,香港青年已成為香港“泛政治化”下最躁動的一股力量,迷失在政治的旋渦中難以自拔。

修例風波中,靖海侯就此問題問過一名為黑衣人。我說:你們正在讀書,還未真正走上社會,並不切身瞭解生存與發展的艱難,為何對社會有如此怨氣甚至是仇恨?他答:民生問題我們並不關注,我們只是要“守護香港”“守護香港自治”。我又說:你知不知道作為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享有世界上其他地方行政區域絕不僅有的自治權?他答:我們正面臨“被剝奪的威脅”。

這名黑衣人的心理有相當的普遍性。他們有一種“莫須有”的焦慮。被這種焦慮驅使,他們放棄理性思辨,選擇一概而論,對香港和個人的前途未來都沒有具體的思考和設計,把一切問題歸結為“體制”,把進行“最大的破壞”當作進行“最大的建設”。

2016年底,靖海侯與一名香港大學建築系的學生聊天。他表示,自己不左不右,但不能容忍左淩駕於右,且在他和他同學的認知裡,左右就是“高牆”與“雞蛋”之別。

當社會的一切問題被引至政治,用政治解釋一切的社會問題,理性討論已經變得不可能。所以在修例風波中可以看到,當有記者問鬧事的青年什麼是“五大訴求”時,他們很多人說不上來,卻表現地“氣勢洶洶”“義憤填膺”。

這是他們的認知,他們的邏輯。1.固執地認為香港現在的局面不合理,卻不屑於找出具體的原因;2.固執地認為“一國”和“兩制”無法相容,“一國”就是對“兩制”的最大威脅;3.固執地認為採取激進極端手段“必要有意義”;4.固執地認為他們的思想是主流,乃至是一種“風尚”。

可悲且可怕的是,他們被養成和塑造了一種價值觀:純粹的否定,徹底的不信任,無需理由的質疑與排斥。

與愛國愛港的香港青年相比,他們活在一個虛構的時空觀中,無視社會進步的事實,有“被迫害妄想”,在被香港政治生態推搡下,競相走向危途。

很多人,包括專家,都將香港青年問題歸結為教育。

這是一種簡單的判斷。

香港某黃絲質問過靖海侯:你來說,難道香港回歸後,學生們接受的國民教育會比回歸前少嗎?難道特區成立後,特區政府推行國民教育的力度會比港英政府小嗎?

客觀而言,他的質問很有力量,值得反思。

教育對香港青年的影響是有的,至少有幾個方面:1.回歸後出生的孩子被回歸前培養的教師進行教育,香港教育傳達到孩子的理念一定有滯後的一面;2.回歸前使用的教材回歸後沒有系統整治,教育的主流論述體系沒有大動;3.國民教育不足與殖民反思教育不足的問題並行存在,都不夠所以都不能建立正確、全面的認知;4.公民教育與知識教育不對等,前者被弱化了;5.教育考評體系缺乏牽引機制,太技術化,而且是西方的標準。

例子不勝枚舉。1.某朋友像靖海侯介紹,香港教育大學向香港各大中小學輸送了6-7成的教育人才,而他的老師不乏“黃絲”;2.戴耀廷等人編的通識教育教材仍然在很多學校流通;3.在考卷中引導學生就“日本侵華利大於弊”進行討論,本身就是一種暗示;4.有一內地背景、留美回港的教授說,他們這樣的人,在學校被西方學者主導的聘任考評中,受盡了排擠與歧視。

但這明顯解答不了某黃絲的“質問”。回歸後出生的青年比回歸前的青年還“叛逆”,一定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是輿論所導致的嗎?

香港輿論生態之差,世人皆知。即便是國安法公佈施行後,某極右媒體仍然日日叫囂、天天嘲諷,完全沒有“改頭換面”的態度和趨勢。佔據香港媒體最大的市場份額,每10個人的手機中可能就有七八個裝了它的app,用各種危言聳聽的標題和概念持續“餵養”香港青年,其影響作用不能低估。

但這也是一種簡單的判斷。1.香港有蘋果,也有東方,後者市場份額同樣很大;2.很多所謂“和理非”對靖海侯說,他們看不上蘋果的報導,覺得太low;3.修例風波中,蘋果刊出了一些被捕黑衣人學生的學校名字,連登上馬上各種攻擊之詞,他們之間並非沒有嫌隙;4.香港絕大多數kol不會在蘋果上發表文章。

媒體是在“人的頭腦裡搞建設”,香港的媒體卻往往是迎合人們的情緒,撩撥和放大人們的情緒,他們“媚俗、庸俗、惡俗”的一面遠超其價值追求,其所謂“政治主張”,遠沒有那麼“高尚”,不過還是一門生意。

並且,作為發達地區的香港,其青年有視野、有知識,並非可以被肆意操控。

他們只是在相互利用。

對問題原因的分析,可以有更縱深的思考。

三個關鍵字:養成、放縱、缺位。

關於養成。正是靖海侯在此前文章中反復強調的,香港問題是系統病,是生態病,青年問題亦然。

養成是從他們出生開始的,是從表面不帶價值觀的物質開始的。

靖海侯簡單統計了一下:香港以英國皇室貴族成員命名的街道,如皇后大道、英皇道、愛丁堡廣場等有26個;以港英總督命名的街道,如堅彌地城、麥當奴道、軒尼詩道等有32個;以殖民地官員命名的街道,如遮打道、莊士敦道等有47個;以英軍軍官命名的街道,如夏慤道、白加道等有33個;以英國地名命名的街道有52個......

比比皆是,耳濡目染,從出生開始。“紀念”讓殖民歷史延續,“紀念”讓殖民歷史美化。反觀之,以民族和國家的文化標識命名的街道和建築物,香港有多少?你又知道多少?

而在中環聖約翰教堂裡,至今還在擺著某位港督的“神位”。

回歸前出生長大的人,他們尚有比較,知道“港督的權力僅次於上帝”,知道洋人比華人“尊貴”,知道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皆視女王恩賜。回歸後出生長大的人,只知道那是香港起飛的一段歷史,那塑造了香港影視的黃金時代,從那時候開始,香港開始了地方選舉。

“不帶”意識形態色彩的宣傳最厲害,潤物細無聲的教化最深刻。這養成,又因香港回歸後政治問題的凸顯、經濟發展瓶頸的出現和外部勢力的有意引導,變得根深蒂固。

養成自然不只是街道名稱使然,養成的表現也絕不僅是對殖民統治的“幻想”。養成是全方位的,是香港回歸後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不變的另一個客觀結果。正是養成培植的情結,加劇了少年走向青年的“叛逆”,在他們眼裡,覺得現實比歷史更“糟糕”。

關於放縱,更是無需多言。

2014年非法“占中”,三年後,幾個主謀才被審判,往警察頭上澆尿液的被判刑五周,七名警察被判刑2年。

2016年“旺角暴亂”,90多名警察受傷,主謀之一黃台仰被允許保釋,目前仍在德國潛逃。

2019年修例風波,參與暴力破壞和襲警的人,被法官稱讚為“有正義感,有理想”。

他們或是孩子,但他們還是孩子嗎?

當法律沒有露出鋒利的牙齒,淪為“紙老虎”,“違法達義”就成了光面堂皇的口號,青年們就逐漸失去了理性與敬畏。

大陸熱播劇《隱秘的角落》火了一句話:“一起去爬山”。修例風波中,他們喊出“兄弟爬山,各自努力”的口號。殊途同歸,都有一樣惡的原因、惡的結果。

關於缺位,有幾個問題:

1.為什麼香港回歸23年周年了,中考試卷裡還有“日本侵華利大於弊”的問題?2.為什麼直到近期,特區政府才向自己供養的反對派“喉舌”香港電臺派出專責小組?3.為什麼直到前幾天,某極右媒體還能拿到特區政府的資助近3000萬港元?4.為什麼在反國民教育、非法“占中”、修例風波中沖在最前面的黃之鋒還毫髮無損?5.為什麼已被判刑、號召“攬炒”、主張用“初選”奪權的戴耀廷還可以在香港大學教書?

一塊這樣的土壤,長出了這樣一片野草,長久無人修剪。

香港青年的激進,其實一種保守。

看不到香港回歸後民主的進步,不明白香港繁榮穩定才是香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也搞不清楚香港不可扭轉、無可撼動的發展趨勢。

留戀那種未曾到過、不曾經歷的時代,幻想那種沒有基礎、沒法實現的“自由”。

在中西力量消長和地位轉換的背景下迷失,似乎已經忘了自己置身的方位、最終的歸宿和具體的利益,模糊了對光明與黑暗的基本認知,深陷在政治的旋渦,不自知地跳入“有心人”布下的棋盤中。

他們需要被拯救,在付出沉重的代價、接受應有的馴服後,獲得再次啟蒙,重新上路。




靖海侯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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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解析一則新聞。

當地時間17日,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羅伯特•裡德發表聲明說,如果香港國安法影響到特區法院“獨立性”,英國將停止向香港特區派遣現任法官。

在這份聲明裡,裡德指出了三點:1.英國法官為香港終審法院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2.香港國安法部分條文令人關注,有關影響視乎執行情況;3.英國最高法院將觀察評估形勢,決定今後是否為繼續向香港委派法官。

實際上,在香港特區終審法院中,唯一一位英國現任法官就是裡德本人。

看到這則新聞,內地同胞一般有兩方面的感受:

有些搞笑,外籍法官不來香港,對香港不更好嗎?
有些納悶,求之不得的事,怎麼能算作威脅?

此認識,大謬。

先來看各方面反應。

特區司法機構。

香港司法機構發言人18日回應媒體詢問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在7月2日的聲明中指出,根據《基本法》, 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獲任命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他們對香港貢獻良多。

現時,終審法院共有14名來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非常任法官,其中9名來自英國、4名來自澳大利亞,以及1名來自加拿大。

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和法治乃是香港社會的基石,並受到《基本法》的保障。

裡德的話音剛落,司法機構的回應就出來了,效率如此之快,已經說明問題的重要性。在司法機構的這份回應裡,也表達了三個意思:1.外籍法官可以繼續出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外籍法官對香港貢獻良多;3.(任命外籍法官)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護。

可以說,香港司法機構的回應完整地回應了裡德的“關切”,一個不少。或者也可以說,這是香港司法機構對裡德的一份“承諾”。

我們需要留意的還有兩點:第一,香港司法機構回應裡,提到了7月2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聲明(關於此聲明,請閱讀靖海侯上篇文章《角色錯位:香港公職人員的政治迷思》);第二,回應裡提到了基本法。

靖海侯的理解是,這份回應還有潛臺詞:1.國安法不會改變也不能改變基本法對法官現行委任制度的規定;2.國安法也在基本法之下,受基本法約束。

這才是司法機構回應的核心內容。

這則新聞觸發的社會影響,在香港很大。

各大媒體、報章均第一時間作了報導。香港特區政府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也作了表態:1.裡德的關注“無可厚非”;2.終審法院和律政司需要作出解釋;3.國安法檢控門檻很高。

分析作為建制派的葉劉淑儀的說法,也有三層意思:1.裡德的聲明要重視起來;2.如何執行國安法考驗香港的普通法制度,需要很好的研究;3.國安法一定要做到“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

從司法機構到建制派領袖,再到社會輿情,各方如此重視。所以裡德的聲明雖然看上很委婉,但卻一點不好笑。而且真的是“威脅”,且客觀上產生了“威脅”的效果。

有哪些威脅?

在靖海侯看來,至少有四個方面:1.在質疑香港的司法獨立;2.在質疑基本法的完整性;3.在質疑國安法的正面作用;4.在質疑“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

這都是很要命的指責,因此產生的社會影響沒有任何積極作用。按照裡德的說法,英國最高法重新考慮檢視向香港委派法官的舉動,以透露出一種隱憂的方式,表達的就是這些意思。這種質疑就是否定。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各方如此重視的根本原因。

內地同胞需要正視和接受一個事實,外籍法官在香港合法、受保護的事實。

從中英聯合聲明說起。

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第三部分指出: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除因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享有終審權而產生的變化外,原在香港實行的司法體制予以保留。”“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1990年4月,基本法通過後,中英聯合聲明的約定完整體現在基本法中,也對此作出了相關規定:

第八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第九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

很清楚了,外籍法官可以正大光明地在香港各級法院任職。這事有法可依,這事受法律保護。這是法律基礎和政治現實,不容否定,也不宜調侃。

嘲諷裡德聲明,情有可原,卻屬政治上的幼稚之舉。如果我們就坡下驢,恰恰中了裡德的圈套。原因三個方面:

輕視了基本法的法律條款;
慢待了受法律保護的物件;
“承認”了裡德聲明裡的邏輯。

香港回歸後長久實行的東西,在基本法等相關法律沒有調整的情況下,無論從政治的角度,還是從司法的角度,以及社會和國際影響的角度,我們都要尊重。

這是法律規則,也是政治的規則。所以國安法66條,也沒有做出派出外籍法官的規定,為什麼?正是因為國安立法,始終堅持依法立法。

政治鬥爭沒有簡單一說。有些媒體總喜歡挑動人們的情緒,作感性甚至是輕佻的表達。這是不負責任的。

香港的事很複雜,大國角力很殘酷。站在道義制高點上,我們可以抨擊裡德的言辭,但絕不可讓膚淺的認知驅動,被帶歪了。

對於外籍法官,香港有名律師朋友告訴靖海侯:

“你說是外籍法官好呢,還是本地法官好呢?看看香港的政治生態和政治廣譜,如果香港法院中都是後者,情況或許更糟糕。”

靖海侯在港多年,不得不承受,他這話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