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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在大廳中的大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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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在大廳中的大象

2021年01月08日 19:40 最後更新:20:38

香港社會形成黃藍對立之後,社交群組亦分成黃絲群組和藍絲群組。 周四有大批示威者闖入美國國會大樓, 最後有女示威者在鏡頭前被警察開槍打死。我發現一個奇怪現象, 黃絲群組平時一天到晚發帖,周四卻完全靜默了,由早到晚, 沒見到黃絲一個帖子。美國的「美麗風景線」,在黃絲群組, 好像沒有發生那樣。情況靜默得令人驚訝。平日一天到晚發帖的人, 突然消失了。

用現時的流行用語,在網絡上人們喜歡「圍爐取暖」, 但當爐沒有了火,自然就沒有人圍爐了。 而我較喜歡用深入一點的心理學和傳播學的分析,認為這是「 選擇性注意」的現象(selective attention)。

黃絲人群覺得美國這個民主聖地,不應該出現暴力衝擊國會的行為, 也不應該出現警察近距離開槍打死人的事件, 就選擇性不注意這些現象,當看不見好了。

「選擇性注意」的理論,於1958年英國心理學家布羅德本特(D .E. Broadbent)提出, 由於人的神經系統加工訊息的容量有限, 不可能對所有的感覺信息進行加工,就用一個過濾器, 對信息進行選擇,只選擇較少的信息進入高級的分析階段, 其他信息被完全阻斷在外。

這個理論其後在傳播學上發揚光大。簡言之,這是與人的心理有關, 就是趨樂避苦。就如實驗中的白老鼠,按某個鍵會跌出粟米, 牠就會經常按那個鍵,如果按另一個鍵會觸電,牠就會迴避那個鍵。 在政治上也有同樣情況,某些視像與我們的理念不一致, 就會主動避開那些視像,當作看不到, 以免令自己蒙受思想上的衝突和痛苦。

股民也經常有這種心態,當買中了一隻「嘭嘭聲」上升的股票, 就會日日按報價機看這隻股份的股價。相反,如果股價下跌,跌10 %、20%還會間中看看,但當跌到50%、60%,由於太痛, 就索性不看了。「選擇性注意」本來正常, 而從政者如果同樣有選擇選擇性注意, 就等同關閉了接收訊息的大腦,對形勢不斷錯判, 最終會犯下致命性的錯誤。香港的反對派,特別是泛民主派, 就有這種問題,導致他們對阿爺不斷錯判,看不到本應看到的問題。

一、看不到中央會訂立國安法。有時, 將一隻大象放在一些人家裏的大廳中, 只要大象是他們不喜歡看見的東西,他們就不會看見。2019年1 1月2日,中共中央召開四中全會, 罕有長篇地討論一國兩制的問題。我當時發表了一篇題為《 中央堅持要搞好香港 ,反對派求仁得仁》的點評。 文中特別點出四中全會《決定》中提到「 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我當時提出了一個問題,就是在當時環境下,香港無法自行就23條 立法,中央會否直接立法頒布在香港實施,加強本地的執法力量呢? 文章見報之後,不少人看後認為我盲目附和中央, 他們根本不相信會出現這種事情。有泛民朋友私底下說, 這只不過是靠嚇。有一名前政府高官說,中央直接立法, 在香港根本無法執行。

現在回頭看,這些人都是「選擇性注意」, 對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不會細心分析,眼前的大象也看不到。

再舉一例,當天的四中全會《決定》中,提出「 要完善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要注意,是說「 解釋制度」。現時這個制度尚未設立,恐怕將來會有這種制度。 我昨日提到,反對派還在大放厥詞,說他們的「攬炒十部曲」 無差別否定預算案,是按《基本法》第50條及第52條行事。 到中央設立了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時, 相信這些隨口亂講的言論,一說完會即時被中央否定。 在這個制度下,法庭也只能夠按中央的解釋判案。

二、看不到美國根本不理香港反對派的死活。在《港區國安法》 實施之後,有部分人選擇龜縮,但仍有很多人繼續實行其攬炒大計, 他們背後有一個信念,認為國安法無法執行,若阿爺強硬執法, 就一定會惹來美國制裁香港,直至特區和中央投降為止。他們堅持「 美國救我」的幻想,

他們卻不去注意,美國政客早已打開口牌說「美國優先」。 香港問題,只是他們玩弄政治的棋子,根本不理效果。

美國總統特朗普鼓動支持者衝擊國會鬧出血案後, 就馬上宣布要制裁香港拘捕53個反對派的相關官員, 又要在下周派美國駐聯合國大使訪台。這些行動只為轉移注意, 特朗普根本不關心有無效果。

反對派寄希望於美國,卻看不到自己成為棋子的簡單事實。

總的而言,中央要大力搞好香港,不怕美國施壓。這隻大象, 已經在我們的面前走來走去,我們不要再被「選擇性注意」所影響, 不要「選擇性失明」,要細心分析了解中央的行為, 才可以見到香港的前路和自己的未來。 

香港的巨變,才剛開始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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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有容許搞攬炒政變嗎?

 

警方國安處本周三拘捕53名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人士。美國在同一天爆出一單闖入國會大流血事件,打死4人拘捕52人。一比之下,香港的新聞,就變得小巫見大巫了。

在拘捕事後,反對派召開記者會,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說,《基本法》有列明財政預算案被否決的程序,他批評特區政府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梁家傑是資深大狀,他懂得法律,但往往扭曲法律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務,正正是這種心態,才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基本法》有容許人搞攬炒式政變嗎?《基本法》第50條及52條的確有講到如果立法會首否決預算案,行政長官可以解散立法會,而重選的立法會有超過三分二議員仍通過所爭議的預算案,行政長官拒絕簽署,就要辭職。這是解決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出現衝突時的憲制設計,並非讓人攬炒癱瘓政府的設計。

按《基本法》的原意,立法會議員有權審議財政預算案,如果預算案的內容不符民意的話,他們可以否決預算案。但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部曲」,根本不理會預算案的內容是什麼,只要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超過半數(即35+),就不問情由地否決預算案。《基本法》內提出的程序安排,和戴耀廷搞的攬炒大計,根本完全是兩回事。

試舉一例,《朱子治家格言》首兩句是「黎明即起,灑掃庭除」。一個孩子早上起來,拿著掃把掃洒掃庭院,藉故說老爸阻礙他掃地,有計劃有預謀地用掃把老爸打死。被告入公堂後,就引用《朱子治家格言》,說只是「黎明即起,灑掃庭除」,打死老爸只為清除掃地的障礙。你覺得他的做法,符合《朱子治家格言》嗎?

扭曲並濫用《基本法》,以達到顛覆推翻政權的目標,根本就是要搞一場政變。沒有人會天真到相信,《基本法》會設計出一個制度,讓人搞政變吧?

梁家傑作為資深大狀,提出《基本法》這個法律觀點,我倒很希望被捕的53人上庭時,也以《基本法》的制度,作為反駁控罪的理據。因為按《基本法》第158條,香港法庭對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及中央與特區關係,對《基本法》進行解釋的時候,在終局判決之前,要先尋求人大常委會對相關條文作出解釋。即是說,他們提出這個觀點作為辯護,香港的法庭就有責任要求人大釋法。又看看人大在解釋法律的時候,會否將基本法第50條及52條,解釋為一個容許攬炒的憲制設計。

有制度,就會被人扭曲,將黑說成白,把非說成是。任由扭曲,制度就會崩潰,撥亂反正,理所當然。

講到撥亂反正,又有會問,應該告兩三個人,還是告幾十人呢?戴耀廷和幾個核心組織者是整場政變的主謀(或者是主要的刀手),當然罪責難逃。一大批參與初選的政客,有極其激進的本土派,也有胡胡塗塗的泛民。傳統泛民很多不是壞人,但肯定是蠢人,他們由2014年的佔中開始,到2019年的黑暴事件,再到去年的初選,一步一步地被人逼上暴力政變的舞台。年青人由於生理結構,腦下垂體大量釋放荷爾蒙,比較衝動,情有可原。但人到中年,理應成熟穩重,為什麼會人激進、你又要去激進呢?隨波逐流,也難逃歷史罪責。

還有《蘋果日報》之流的激進媒體,為暴力示威塗脂抹粉,把違法者捧為民主英雄,令年青人急促激進化,把他們推向「到牢獄之路」。這些媒體有無為其行為,感到一絲歉疚?

一場失敗暴力政變,以法律制裁為終局,歷史上屢見不鮮。幕後組織者、核心參與者、推波助瀾者,都要為這場失敗政變,付出應有的代價。

這些失敗者把美式民主捧上半天高,諷刺的是,香港在2019年7月1日發生闖入立法會的一幕,2021年1月6日在美國重演,唯一分別是美國警察打死4人。香港有那一個反對派政客、那一個反對派媒體,會出來痛批美國黑警殺人,並要求中國因此制裁美國呢 ? 難道真是主子殺人,鴉雀無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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